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启1: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写信给教会中的那些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写信给七个教会。在圣言的灵义上,“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是指一个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事实上,所有人可以说都通过仁爱而具有血亲关系,通过信仰而具有姻亲关系;因为仁爱能带来结合,而信仰不能,除非它来自仁爱。当信仰来自仁爱时,仁爱带来结合,信仰则带来联系或交往;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主吩咐所有人都要成为“弟兄”,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12:49; 马可福音3:33-35)
“母亲”是指教会,“弟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所以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如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 约翰福音20:17)。然而,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和权贵称他们的血亲和姻亲,或说亲戚和邻舍为弟兄,但后者不能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主;你们说得对,我本来就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将他们的祖先雅各的所有后裔都称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将以扫的后裔也称为“弟兄”,但将非出身于这两人的后裔称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里的人,所以在灵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要对同伴,各人要对弟兄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同一先知书: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申命记:
不可向同伴或弟兄追讨。(申命记15:1, 2)
诗篇: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以赛亚书: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弟兄说,要刚强。(以赛亚书41:6)
在反面意义上,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诽谤。(耶利米书9:4)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叫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以及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爱或良善的人,“同伴”是指一个处于信仰或真理的人。但由于信仰源于仁爱,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每个人也都照着良善的品质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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