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14

314.启6:6.“

314.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表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四个活物”或基路伯表示从初至终的圣言,以及保护,免得它的内层真理与良善遭到侵犯(参看239节);由于这些保护来自主,所以约翰所听见的声音在四个活物中间。“在四个活物中间”表示圣言的内在灵义,这灵义正是主所保护的。所表示的是保护,这一点从下面的话明显看出来:
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之所以用它来表示,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小,以至于什么也不是,故必须规定内藏于圣言的神圣良善与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主以这种方式如此规定,是叫他们最终不知道任何良善,并由此不知道任何真理,只知道邪恶与虚假。事实上,只有知道良善与真理的人才能侵犯,甚至亵渎它们,而不知道的人则不能。这就是圣治保护圣言的运作,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257末尾,258开头等节)。

诠释启示录 #1167

1167.“镶嵌着金

1167.“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和属世的真理和良善。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043—1044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圣治的律法是,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他自己行善,这种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这条律法可通过十诫来说明。以不可偷盗这条诫命为例。那些貌似出于自己抵制偷盗的欲望,从而抵制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之人心里说,这种事绝不可以做,因为它违反神性律法,因而违反神,本身是地狱的,因而本身是邪恶;经过几次短暂的争战之后,这些人便从这种邪恶中退出,并被主引向被称为诚实和公正的良善。这时,他们开始思想这些良善,出于它们仰望它们,或说出于对它们品质的感知而看到它们,出于诚实看到诚实,出于公正看到公正;后来,随着他们避开并厌恶这种欲望的邪恶,他们爱上这些良善,并出于爱,而不是出于强迫实行它们。这些良善来自主,因为它们是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当对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取财富的欲望仍留在人身上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出于诚实而诚实地行事,或不能出于公正而公正地行事,只能出于自我行事。他诚实、公正地行事,只是为了获得诚实和公正的信用,为了他所着眼的目的,即:获得更大的利益和荣誉。这些目的在他的良善中,良善的整个品质都源于这个目的。这良善拥有邪恶在里面,因为它的品质源于不诚实、不公正地获得利益的目的。谁都能看出,这种良善不能成为良善本身,直到邪恶被移除。十诫的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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