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14

314.启6:6.“

314.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表示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四活物”或基路伯表示从初始到终端的圣言,以及保护,免得它的内在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这些保护来自主,所以这声音是在四活物中间听见的。“在四活物中间”是指在其内在灵义方面的圣言,主保护这灵义。所表示的是保护,这一点从经上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这句话表示,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什么都不是,所以必须规定,从内层隐藏在圣言中的神圣良善和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主通过这种方式规定这一点,是叫他们最终不知道任何良善,由此不知道任何真理,只知道纯粹的邪恶和虚假;因为那些知道良善和真理的人就能侵犯它们,甚至能亵渎它们,而那些不知道它们的人则不能。这就是圣治在保护圣言中的运作,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 257e节; 258节头)。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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