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对良善与真理的估价,也就是这些人具有哪一种。“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估价,因为在圣言中,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所论述之物的估价。度量和重量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饮酒时,有文字在他面前显现,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一称,分裂;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完结;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被发现为亏欠的;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这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1-2, 25-28)
“用耶路撒冷殿中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敬拜其它诸神,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这也是“巴比伦”的含义。“弥尼”或“数算”表示知道他在真理方面的性质;“提客勒”或“称一称”表示知道他在良善方面的性质。“毗勒斯”或“分裂”表示驱散。在圣言中,度量(如尺寸等)和天平(如升斗等)表示真理与良善的性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谁曾用祂的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量诸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诸山,用天平平冈陵。(以赛亚书40:12)
启示录:
天使又量了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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