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对良善与真理的估价,也就是这些人具有哪一种。“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估价,因为在圣言中,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所论述之物的估价。度量和重量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饮酒时,有文字在他面前显现,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一称,分裂;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完结;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被发现为亏欠的;毗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这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1-2, 25-28)
“用耶路撒冷殿中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敬拜其它诸神,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这也是“巴比伦”的含义。“弥尼”或“数算”表示知道他在真理方面的性质;“提客勒”或“称一称”表示知道他在良善方面的性质。“毗勒斯”或“分裂”表示驱散。在圣言中,度量(如尺寸等)和天平(如升斗等)表示真理与良善的性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谁曾用祂的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量诸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诸山,用天平平冈陵。(以赛亚书40:12)
启示录:
天使又量了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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