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表在真理、因而在教义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如前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非真理,因而表示虚假,是因为“黑”是“白”的对立面,而“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白源于光,黑源于暗,因而源于光的缺失,而光是真理。但在灵界,黑有双重来源,一个源于火焰之光的缺失,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另一个源于亮光的缺失,主的属灵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后一种“黑”和“暗”(darkness)的含义相同,而前一种“黑”和“幽暗”(thick darkness)的含义相同。这两种“黑”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可憎的,另一种则不那么可憎;它们所表示的虚假也一样。显现在可憎之黑中的,被称为魔鬼。事实上,他们憎恶真理,就像角枭(horned owl)憎恶阳光。而显现在不那么可憎之黑中的,则被称为撒旦。这些人不憎恶真理,只是讨厌它;所以后者好比猫头鹰,而前者则好比角枭。在圣言中,“黑”论及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锡安的拿细耳人素来比雪纯净,现在他们的面貌比黑人更黑。(耶利米哀歌4:7-8)
白昼向先知变为黑暗。(弥迦书3:6)
下阴间的那日,我要使黎巴嫩向你变为黑暗。(以西结书31:15)
日头变黑像毛布。(启示录6:12)
日月星辰都变黑(耶利米书4:27-28;以西结书32:7;约珥书2:10; 3:15等)
“第三个活物”之所以显为“黑马”,是因为它有一张像人的脸,而人的脸表示圣言神性真理的智慧(243节),因此该活物表明,按照顺序,第三类人不再有任何智慧之真理。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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