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12

312.“我就观看,

31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表在真理、因而在教义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如前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黑”之所以表示非真理,因而表示虚假,是因为“黑”是“白”的对立面,而“白”论及真理(167,231,232节);白源于光,黑源于暗,因而源于光的缺失,而光是真理。但在灵界,黑有双重来源,一个源于火焰之光的缺失,主的属天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另一个源于亮光的缺失,主的属灵国度的居民便在这光中;后一种“黑”和“暗”(darkness)的含义相同,而前一种“黑”和“幽暗”(thick darkness)的含义相同。这两种“黑”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可憎的,另一种则不那么可憎;它们所表示的虚假也一样。显现在可憎之黑中的,被称为魔鬼。事实上,他们憎恶真理,就像角枭(horned owl)憎恶阳光。而显现在不那么可憎之黑中的,则被称为撒旦。这些人不憎恶真理,只是讨厌它;所以后者好比猫头鹰,而前者则好比角枭。在圣言中,“黑”论及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锡安的拿细耳人素来比雪纯净,现在他们的面貌比黑人更黑。(耶利米哀歌4:7-8)
白昼向先知变为黑暗。(弥迦书3:6)
下阴间的那日,我要使黎巴嫩向你变为黑暗。(以西结书31:15)
日头变黑像毛布。(启示录6:12)
日月星辰都变黑(耶利米书4:27-28;以西结书32:7;约珥书2:10; 3:15等)
“第三个活物”之所以显为“黑马”,是因为它有一张像人的脸,而人的脸表示圣言神性真理的智慧(243节),因此该活物表明,按照顺序,第三类人不再有任何智慧之真理。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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