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7337.“埃及的术士,也用邪术这样行了”表他们当中的歪曲者通过滥用秩序制造了某种看似一样的东西。这从“埃及的术士”和“邪术”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的术士”和“邪术”是指对神性秩序的滥用(参看5223, 6052, 7296节)。至于奇迹,要知道,神性的奇迹(以下简称神迹)不同于涉及巫术的奇迹,犹如天堂不同于地狱。神迹从神性真理发出,并照真正的秩序发展;在最低层的效果就是奇迹,前提是主乐意它们以这种形式来呈现。正因如此,一切神迹皆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以及祂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教会的状态。这就是神迹的内在形式。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以及圣言中提到的其它一切神迹都是这种情况。主在世时亲自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教会未来的状态。例如,开瞎子的眼、聋子的耳、解开哑巴的舌结,使瘸子行走,使残疾的和长大麻疯的痊愈,就表示瞎子、聋子、哑巴、残疾的和长大麻疯的所代表的那种人将接受福音,恢复属灵的健康,而这一切通过主降世实现。这就是神迹在其内在形式上的样子。
但涉及巫术的奇迹根本不是这样;恶人行这些奇迹是为了获得对他人的权柄;然而,这些奇迹在外在形式上看似神迹;这是因为它们始于秩序,从秩序流出,秩序在奇迹所呈现的最低层看似一样;正因如此,在秩序的最末和最低层的真理拥有能力在自己里面,所以恶人利用真理获得能力并掌控他人。
举个例子。按照秩序,在来世,情感和思维的状态会给人带来位置和距离的观念;看似将人们彼此分开的距离取决于他们在状态上的不同。这种秩序就来自神性,旨在让大人里面的所有人都能彼此有别。但来世的巫师滥用这种秩序,因为他们在其他人身上引发状态的变化,以这种方式时而把他们移到高处,时而把他们移到低处,还强迫他们进入他们能作为使臣服务于他们的社群。他们以其它无数种类似方式滥用秩序。由此明显可知,尽管就外在形式而言,涉及巫术的奇迹似乎与神迹一样;然而,它们内在却有一个相反的目的。也就是说,它们以摧毁教会事物为目的;而神迹内在却有建立教会事物的目的。此中情形就像两个美丽的女人,其中一个由于淫乱,内在已完全腐烂了,而另一个由于贞洁或真正的婚姻之爱,内在是完全纯洁的。她们在表面形式上很相似,但在内在形式上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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