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1

31.“全能者”表示

31.“全能者”表示祂是或存在、活着,从自己那里拥有能力,并通过终端从初始掌管一切事物。既然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是从来自祂的初始中被创造的,并且没有任何事物不是由此而存在的,如《圣爱与圣智》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是全能者。假如有一个实体,其它一切事物都源于它;这一个实体的一切事物不都与它们按某种次序所依赖的这个实体紧密相连,就像各个链环依赖于顶端的那一环,或像遍布全身的血管依赖于心脏,或像整个宇宙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依赖于太阳一样吗?一切事物都是这样依赖于主的,主是灵界的太阳,那些在这太阳之下的人所拥有的一切本质、生命和能力都源于祂。一言以蔽之,“我们都从祂那里生活,行动和存在”(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端从初始掌管一切事物,这是一个至今尚未揭示的奥秘;但现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和《圣爱与圣智》(221节)都解释了它。众所周知,神性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人或天使的思维观念,因为它们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不能感知无限的;然而,为叫它能以某种方式被感知到,主乐意用这些话来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括了天使和人对神性所能属灵或属世地思考的一切;总体上说,这些事就是前面所普遍引用的事。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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