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全能者”表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权能,并藉着终从初管理一切事物的。既然万物皆来自主,从来自祂的最初被造,并且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此存在,如《圣爱与圣智》一书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必是那全能者。可以设想一下万物所出的那一位;那一位的万物,就是按一定次序依赖那一位的万物,岂不像环环相扣的各个环节,或如依赖心脏的全身血管,或如依赖太阳的整个宇宙中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万物就是这样依赖于主,祂是灵界的太阳,一切本质、生命、能力皆来自祂。一言以蔽之,“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从初统管万有,这是以前从未揭示的奥秘,如今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圣爱与圣智》(221节)已有解释。众所周知,神性因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世人和天使的思想观念,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不能参透无限者。但是,为了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领悟,主乐意用这些话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含了天使和世人对于神所能思想的一切,无论以属灵的方式还是以属世的方式。总体来说,这些事就是上面以普遍方式所引用的内容。
113.“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凭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的主。这从“首先的、末后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的、末后的”当论及主时,是指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参看AE 41节)。在此处和下文,向教会的天使说话的,正是神性人身方向的主,这一点从前一章可以看出来,在那里,同样的话论及人子;人子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当把经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
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3, 16)
在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7–18)
在此处写给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启示录2:8)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在写给别迦摩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启示录2:12)
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的:
眼睛如同火焰;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4–15)
在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启示录2:18)
在写给其它三个教会天使的信中,同样的话也是作为开头;对此,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由此可见写给教会的那些话,正是人子说的。由于“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所示(AE 63节),所以可知,写给众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由此也可知,神性人身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正如它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此处祂是“首先的、末后的”也表示主凭祂的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节,以及其它地方)。主因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我可以肯定,教会里凡不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的人都不能进入天堂。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就是当想到祂的人身或人性时,要想到祂的神性。之所以要如此想到祂,是因为整个天堂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从头到尾的解释;也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 49, 52, 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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