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全能者”表示祂是或存在、活着,从自己那里拥有能力,并通过终端从初始掌管一切事物。既然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是从来自祂的初始中被创造的,并且没有任何事物不是由此而存在的,如《圣爱与圣智》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是全能者。假如有一个实体,其它一切事物都源于它;这一个实体的一切事物不都与它们按某种次序所依赖的这个实体紧密相连,就像各个链环依赖于顶端的那一环,或像遍布全身的血管依赖于心脏,或像整个宇宙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依赖于太阳一样吗?一切事物都是这样依赖于主的,主是灵界的太阳,那些在这太阳之下的人所拥有的一切本质、生命和能力都源于祂。一言以蔽之,“我们都从祂那里生活,行动和存在”(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端从初始掌管一切事物,这是一个至今尚未揭示的奥秘;但现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和《圣爱与圣智》(221节)都解释了它。众所周知,神性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人或天使的思维观念,因为它们都是有限的,有限的不能感知无限的;然而,为叫它能以某种方式被感知到,主乐意用这些话来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括了天使和人对神性所能属灵或属世地思考的一切;总体上说,这些事就是前面所普遍引用的事。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