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07

307.“使他们彼此

307.“使他们彼此相杀”表内在的憎恨、地狱的侵扰和内在的不安。当“夺去太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内在的安息,并且“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完全丧失对圣言的理解时,所表示的就是这些事物;因为当良善不复存在时,这些事物就存在;当人们不知道何为良善时,良善就不复存在。当没有仁爱时,内在的憎恨便存在;同样,当没有属灵的安全时,地狱的侵扰就存在;当没有从邪恶及其欲望中止息时,内在的不安就存在;即便在世上不是这样,死后必是这种情形。“杀”具有这种含义,可从下文“剑”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1

Life101.按照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注:人从主那里获得自由(参看19—20节;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至于何为自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141-1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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