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启6:4. “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表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平安”表示以一个整体来自主的全部事物,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全部事物,以及其中的生命祝福;这些在最高或最内在的意义上都属乎平安。由此可知,“平安”就是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因为当人在主里面时,他便与邻舍和平相处,也就是处于仁爱的状态,处在免受地狱侵扰的保护状态,也就是属灵的安全当中;当与邻舍和平相处,并处在免受地狱侵扰的保护状态当中时,他便处于远离邪恶与虚假的内在安息。因此,由于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主,故“平安”(或译和平、安宁、和睦等)的含义,无论总体还是具体,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以赛亚书9:6-7)
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给你们。(约翰福音14:27)
耶稣说,这些事我已告诉你们,为了要使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约翰福音16:33)
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诗篇72:3,7)
那时,我要立平安的约。(以西结书34:25,27,37:25,26;玛拉基书2:4,5)
那报佳音、传平安的,对锡安说,你的王掌权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数记6:24-26)
耶和华必赐平安的福给祂的百姓。(诗篇29:11)
耶和华救赎我,使我灵魂得享平安。(诗篇55:18)
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静与安稳,直到永远。他们必住在平安的帷幕,安稳的帐棚,宁静的安歇之地。(以赛亚书32:17-18)
耶稣对祂差遣出去的七十人说,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那里若有平安之子,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路加福音10:5,6;马太福音10:12-14)
谦卑人必承受地土,以丰盛的平安为乐。你观看那正直人,因为那人的结局必是和平。(诗篇37:11, 37)
撒迦利亚预言说,叫清晨从高处显现,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路加福音1:78-79)
要离恶行善,寻求和平,并追赶它。(诗篇34:14)
喜爱你律法的人大有平安。(诗篇119:165-166)
甚愿你素来听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江河。耶和华说,恶人必不得平安。(以赛亚书48:18,22)
耶和华必向祂的百姓讲说平安。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篇85:8, 10)
因我的罪,我的骨中也不安宁。(诗篇38:3)
他用苦楚充满我,我的灵魂远离平安;我忘记好处。(耶利米哀歌3:15,17)
此外还有许多其它经文;由此可见,“平安”表示上述事物;心里牢记属灵的平安,你就会清楚发觉,事实的确如此。类似经文还有(如以赛亚书26:12; 53:5; 54:10, 13;耶利米书33:6, 9;哈该书2:9;撒迦利亚书8:16, 19;诗篇4:6-8; 120:6, 7; 122:6-9; 128:5, 6; 147:14)。平安从至内在以祝福感染一切良善,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84-290节)一书。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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