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05

305.启6:4.“

305.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在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红”表示被毁灭的良善。白色之所以论及真理,是因为它源自天堂太阳之光;红色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它源自天堂太阳之火(参看167,231节)。但“红”论及被毁灭的良善的原因在于,此处的“红”表示地狱之红,源自地狱之火,也就是对邪恶的热爱;为地狱之红的红是丑陋可憎的,其中的事物都是死的,而非活的;正因如此,“红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良善方面遭到毁坏。这一点也可从下面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情感方面的圣言神性真理(242节),它也说“你来看”,从而说明他们没有良善的情感,因此没有良善。红论及爱,无论是对良善的爱,还是对邪恶的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祂的眼睛比酒红润,祂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说的是主。还有:
这从以东来的是谁呢?祂的服装为何有红色?祂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这也论及主。
锡安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身体比红光宝石更红。(耶利米哀歌4:7)
在这些经文中,“红”论及对良善的爱;在以下经文中,则论及对邪恶的爱:
盾牌是红的,军人都穿着朱红衣;战车在火把之火中,形状如火把。(那鸿书2:3-4)
你们的罪虽然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启示录(12:3)中的“红龙”,撒迦利亚书(1:8)中站在番石榴树中间的“红马”也并非表示别的。源自红的色调,诸如猩红、朱红,也论及类似事物。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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