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5.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在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红”表示被毁灭的良善。白色之所以论及真理,是因为它源自天堂太阳之光;红色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它源自天堂太阳之火(参看167,231节)。但“红”论及被毁灭的良善的原因在于,此处的“红”表示地狱之红,源自地狱之火,也就是对邪恶的热爱;为地狱之红的红是丑陋可憎的,其中的事物都是死的,而非活的;正因如此,“红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良善方面遭到毁坏。这一点也可从下面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情感方面的圣言神性真理(242节),它也说“你来看”,从而说明他们没有良善的情感,因此没有良善。红论及爱,无论是对良善的爱,还是对邪恶的爱。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祂的眼睛比酒红润,祂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说的是主。还有:
这从以东来的是谁呢?祂的服装为何有红色?祂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这也论及主。
锡安的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身体比红光宝石更红。(耶利米哀歌4:7)
在这些经文中,“红”论及对良善的爱;在以下经文中,则论及对邪恶的爱:
盾牌是红的,军人都穿着朱红衣;战车在火把之火中,形状如火把。(那鸿书2:3-4)
你们的罪虽然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启示录(12:3)中的“红龙”,撒迦利亚书(1:8)中站在番石榴树中间的“红马”也并非表示别的。源自红的色调,诸如猩红、朱红,也论及类似事物。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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