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主说,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表示祂是永恒和无限的,是耶和华,可参看前文(AR 13节),那里解释了这一点。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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