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

3.“就是神赐给祂,

3.“就是神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给那些处于源自仁之信或源自爱之良善的智之真理的人。“指示”是指显明,“仆人”在此指那些处于源自仁之信的人。这些事之所以向他们显明,是因为他们理解并且接受。“仆人”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真理源自良善,故“仆人”也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还指那些处于源自爱的智慧之人,因为智慧属于真理,爱属于良善。“仆人”还指那些处于源自仁的信之人,因为信也属于真理,仁属于良善。由于纯正的灵义是从人物抽象出来的,故就灵义而言,“仆人”是指真理。真理因服务于它所教导的良善,故无论一般来说还是严格来说,在圣言中,“仆人”都是指服务者,或服务的人或物。从这层意义上来说,不仅先知,而且主的人身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文来证实:
耶和华差遣祂的仆人众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祂的仆人众先知。(阿摩司书3:7)
祂由祂仆人众先知经手摆在你们面前的。(但以理书9:10)
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先知在灵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其原因下文会有解释。
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圣言,祂自己由此被称为先知,在世间服事,并通过教导服事所有人,直到永远,故祂在许多经文中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如以下经文: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心满意足;我的义仆必使许多人因认识祂而得称为义。(以赛亚书53:11)
看哪,我的仆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称颂高举,且被高高举起。(以赛亚书52:13)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我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事论及主。同样,大卫被称为仆人,在那里,他表示主。如以下经文: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王。(以西结书34:24)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因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另外,还有诗篇78:70-72,89:3、4、20。
在这些地方,大卫表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论到自己,主也自称仆人:
你们中间,谁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马太福音20:25-28;马可福音10:42-44;路加福音22:27;12:37)
主如此说,是因为“仆人”和“用人”是指通过教导而服务和服事的人,从人抽象出来,就是神性真理,即主自己。
因此,由于“仆人”是指教导神性真理的人,故显而易见,在启示录的这一部分,“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或源自仁的信之人,因为他们能凭主施行指教,就是说,主能透过他们进行教导和服事。他们在这层意义上被称为“仆人”,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末了,谁是忠心有见识的仆人呢?就是受主人指派来管理祂的家,按时分粮给他们的。主人来到,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马太福音24:45-46)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看见仆人警醒,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斜靠,祂自己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7)
在天堂,凡在其属灵国度的人皆称为主的“仆人”,凡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则称为主的“用人”。这是因为那些在其属灵国度的人处在源自神性真理的智慧中,而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则处在源自神性良善的爱中。此外,良善施行服事,真理进行侍奉。而在相反的意义上,“仆人”是指那些侍奉魔鬼的人。这些人处于奴役的状态,而那些侍奉主的人则处于自由的状态,正如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8:32-36)。

诠释启示录 #140

140.“你有执守巴

140.“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从论述巴兰和巴勒,并照灵义来理解的圣言历史部分清楚可知,故此处必须首先论述这些部分。巴兰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毗夺的一个术士,因此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然而,后来他仍与巴勒商议如何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故此处“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巴兰是一个术士,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卦金到了巴兰那里。(民数记22:7)

民数记:

巴兰见赐福与以色列在耶和华眼中是好的,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约书亚记:

以色列人在用剑所杀的人中,也有比珥的儿子术士巴兰。(约书亚记13:22)

他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参看民数记22:5, 6, 16, 17; 申命记23:3, 4);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民数记22:9, 10, 12, 20; 23:5, 16);他所说的预言(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 20–24);所有这些话都是真理,因为经上说:

耶和华把话放在巴兰口中。(民数记23:5, 12, 16)

后来他与巴勒商议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民数记:

在米甸人中,他们杀了巴兰;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的所有妇女;这是巴兰的计谋,叫他们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华。(民数记31:8, 9, 16)

“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推知,因为他预言性地说了关于以色列,以及主的真理;他也说了关于主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他的预言(民数记24:17)。预言性地说关于以色列的话,并不是说关于以色列人的话,而是说关于“以色列”所表示的主之教会的话。他自己以这些话描述了他的理解力被光照:

比珥的儿子巴兰说,眼目睁开的人说,听见神的话语,俯伏而眼目开着的人说。(民数记24:3–4, 15–16)

“眼目睁开”或“眼目开着”是指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因为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 4410–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

“巴兰”也表示那些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也明显看出来;此外,他骑在驴上不断思想用法术来毁灭以色列人;当他不能利用咒诅做到这一点时,就与巴勒商议通过叫他们向他的神献祭,并与摩押的女儿行淫而毁灭他们;他想毁灭的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参看《属天的奥秘》,6426, 8805, 9340节)。

我要在此简要解释关于巴兰所骑的母驴的奥秘,这母驴因看见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而三次偏离路,并对巴兰说话。巴兰骑在驴上不断思想反对以色列人的法术;他心里想着他要得到的财富,这一点从论到他的话清楚看出来:

巴兰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他心里也是一个术士,所以当他独自思想时,不想别的东西。他所骑的“母驴”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此,骑母驴或骡子是士师或王的标志(参看AE 31b节; 《属天的奥秘》,2781, 5741, 9212节)。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或天使表示光照并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1a节)。因此,驴三次偏离路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不同意术士的想法;这也是使者对巴兰所说的话的意思:

看哪,我出来阻挡你,因为你的路在我面前是恶的。(民数记22:32)

“路”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一个人出于意图所思想的(参看《天堂与地狱》,479, 534, 590节;《最后的审判》,48节)。他因对死亡的惧怕而停止利用法术的想法和意图,这一点从使者对他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驴若没有从我面前偏过去,我早把你杀了。(民数记22:33)

在巴兰听来,好像是驴向他说话;尽管驴并没有说话,而是这话听上去像是从驴发出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看到这一点。我蒙允许听见马似乎说话,而事实上,这话不是来自它们,而是似乎来自它们。这种情况实际发生在巴兰身上,目的是为了在圣言每个细节中的内义,这个故事可以在圣言中被如此描述。内义描述了主如何保护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免得他们被那些似乎出于光照来说话,却有引入歧途的倾向和意图的人伤害。人若以为巴兰能利用法术伤害以色列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法术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当巴兰说下面这句话时,亲自承认了这一点:

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民数记23:23)

巴兰之所以能用诡计把那百姓引入歧途,是因为那百姓心里是这样:他们只是嘴上拜耶和华,心里却拜巴力·毗珥;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这事被允许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的理解力能被光照,尽管他的意愿处于邪恶;因为对所有没有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官能与意愿官能是分离的;这两种官能只在那些重生的人身上行如一体;因为理解力的功能是认识、思考并说出真理,而意愿的功能是意愿所理解的事,并出于意愿或爱实行它们。这两种官能的分离在恶灵身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这些恶灵转向善灵时,他们甚至理解真理,也承认它们,几乎像是被光照了;可一旦转身离开善灵,他们就回到自己的意愿之爱,看不见真理,甚至否认他们所听来的话(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4, 455节)。

人被赋予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是为了改造;因为各种邪恶都住在人的意愿里,这些邪恶既包括他生在其中的邪恶,还包括他把自己所引入的邪恶;意愿无法得到纠正,除非人知道,并因理解而承认真理和良善,以及邪恶和虚假;他无法以其它方式离开后者,并喜欢前者。关于意愿和理解力,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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