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3

3.“就是神赐给祂,

3.“就是神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指示”表示显明,“仆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些事向他们显明,是因为他们理解并接受它们。“仆人”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由于真理源于良善,所以“仆人”也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也指那些处于源于爱的智慧之人,因为智慧属于真理,爱属于良善。

“仆人”亦指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信也属于真理,仁属于良善;由于真正的灵义是从人抽象出来的,所以“仆人”在真正的灵义上表示真理。由于真理通过教导良善而服务于良善,所以无论一般来说,还是正确地说,在圣言中,“仆人”都是指服务的,即服务的人或物。在灵义上,不仅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而且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差遣祂的众仆人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阿摩司书:

祂将祂的奥秘启示祂的仆人先知。(阿摩司书3:7)

但以理书:

祂经祂仆人先知的手摆在你们面前。(但以理书9:10)

玛拉基书:

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原因在于,先知在灵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如下面所解释的。

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即圣言,祂自己因此被称为先知,在世上服事,并通过教导服事所有人,直到永远,所以在许多经文中,祂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我的义仆必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以赛亚书53:11)

同一先知书:

哪,我的仆人必行事谨慎,必被高举上升,且被高高举起。(以赛亚书52:13)

又: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倚靠、所拣选、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话论及主。大卫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仆人,在那里,他是指主;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4)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以赛亚书:

为了我的缘故,又为了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在诗篇78:70-72; 89:3-4, 20中也是如此。在这些地方,大卫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主自己以同样的方式论到祂自己: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5–28; 马可福音10:42–44; 路加福音22:27; 12:37)

主这样说,是因为“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是指一个通过教导来服侍和事奉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主自己。

因此,既然“仆人”是指教导神性真理的人,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这个地方,“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他们能出于主教导人,也就是说,主能通过他们教导并事奉人。在马太福音,他们就在这层意义上被称为“仆人”:

在时代的完结,谁是忠信和谨慎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祂的家,按时分食粮给他们的呢?主人来到,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马太福音24:45-46)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腰带,叫他们坐席,祂自己近前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在天堂,凡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仆人;而凡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这是因为那些在其属灵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而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爱;此外,良善事奉,真理服侍。但在反面意义上,“仆人”是指那些服侍魔鬼的人;这些人处于真正奴役的状态,而那些服侍主的人处于自由的状态,如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8:32-36)。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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