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就是神赐给祂,叫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指示”表示显明,“仆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这些事向他们显明,是因为他们理解并接受它们。“仆人”在灵义上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由于真理源于良善,所以“仆人”也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也指那些处于源于爱的智慧之人,因为智慧属于真理,爱属于良善。
“仆人”亦指那些处于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信也属于真理,仁属于良善;由于真正的灵义是从人抽象出来的,所以“仆人”在真正的灵义上表示真理。由于真理通过教导良善而服务于良善,所以无论一般来说,还是正确地说,在圣言中,“仆人”都是指服务的,即服务的人或物。在灵义上,不仅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而且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被称为神的仆人。先知被称为神的仆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差遣祂的众仆人先知到你们这里来。(耶利米书25:4)
阿摩司书:
祂将祂的奥秘启示祂的仆人先知。(阿摩司书3:7)
但以理书:
祂经祂仆人先知的手摆在你们面前。(但以理书9:10)
玛拉基书:
摩西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玛拉基书4:4)
原因在于,先知在灵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如下面所解释的。
由于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即圣言,祂自己因此被称为先知,在世上服事,并通过教导服事所有人,直到永远,所以在许多经文中,祂也被称为耶和华的仆人,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我的义仆必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以赛亚书53:11)
同一先知书:
哪,我的仆人必行事谨慎,必被高举上升,且被高高举起。(以赛亚书52:13)
又: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倚靠、所拣选、灵魂所喜悦的;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以赛亚书42:1, 19)
这些话论及主。大卫以同样的方式被称为仆人,在那里,他是指主;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4)
同一先知书:
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以西结书37:24)
以赛亚书:
为了我的缘故,又为了我仆人大卫的缘故,我必保护这城,拯救这城。(以赛亚书37:35)
在诗篇78:70-72; 89:3-4, 20中也是如此。在这些地方,大卫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3-44节)。主自己以同样的方式论到祂自己: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事奉,乃是要事奉人。(马太福音20:25–28; 马可福音10:42–44; 路加福音22:27; 12:37)
主这样说,是因为“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是指一个通过教导来服侍和事奉的人,从人抽象出来说,是指神性真理,也就是主自己。
因此,既然“仆人”是指教导神性真理的人,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这个地方,“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为他们能出于主教导人,也就是说,主能通过他们教导并事奉人。在马太福音,他们就在这层意义上被称为“仆人”:
在时代的完结,谁是忠信和谨慎的仆人,为主人所派、管理祂的家,按时分食粮给他们的呢?主人来到,见他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马太福音24:45-46)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发现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腰带,叫他们坐席,祂自己近前来事奉他们。(路加福音12:37)
在天堂,凡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仆人;而凡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都被称为主的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这是因为那些在其属灵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而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都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爱;此外,良善事奉,真理服侍。但在反面意义上,“仆人”是指那些服侍魔鬼的人;这些人处于真正奴役的状态,而那些服侍主的人处于自由的状态,如主所教导的(约翰福音8:32-36)。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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