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9

299.“骑在马上的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他们拥有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他们凭这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如启示录(19:11-13)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表示主的圣言或圣言方面的主;而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则表示在出于圣言、因而出于主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以下经文中的也一样:
主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主。(启示录19:14)
论到启示录十九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打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利剑”表示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圣言神性真理(52,108,117节);不过,此处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并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与虚假就出自地狱,故也表示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得到证实: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一切的弓也上了弦,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9)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故表示圣言,主通过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并虚假交战。
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争战的弓也必除灭;他必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他们弯起舌,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看哪,恶人弯弓,把箭搭在弦上,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中,这是因雅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这歌名叫弓歌。(撒母耳记下1:17,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的威力之始。(耶利米书49:35)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将我藏在祂的箭袋之中。(以赛亚书49:2)
看哪,儿女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装满了箭的人是有福的。(诗篇127:3-5)
“儿女”在此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并盾牌、刀剑和争战。(诗篇76:1-3)
耶和华止息争战,祂要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以西结书39:8,9;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对抗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镖”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故战争的武器,如刀剑、长矛、大小盾牌、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诠释启示录 #826

826.启13:14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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