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他们拥有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他们凭这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如启示录(19:11-13)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表示主的圣言或圣言方面的主;而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则表示在出于圣言、因而出于主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以下经文中的也一样:
主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主。(启示录19:14)
论到启示录十九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打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利剑”表示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圣言神性真理(52,108,117节);不过,此处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并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与虚假就出自地狱,故也表示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得到证实: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一切的弓也上了弦,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9)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故表示圣言,主通过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并虚假交战。
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争战的弓也必除灭;他必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他们弯起舌,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看哪,恶人弯弓,把箭搭在弦上,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中,这是因雅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这歌名叫弓歌。(撒母耳记下1:17,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的威力之始。(耶利米书49:35)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将我藏在祂的箭袋之中。(以赛亚书49:2)
看哪,儿女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装满了箭的人是有福的。(诗篇127:3-5)
“儿女”在此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并盾牌、刀剑和争战。(诗篇76:1-3)
耶和华止息争战,祂要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以西结书39:8,9;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对抗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镖”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故战争的武器,如刀剑、长矛、大小盾牌、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节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看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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