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9

299.“骑在马上的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他们出于该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启示录(19:11-13)所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但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是指在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骑着白马跟随主的主在天上的军队(启示录19:14)也是如此。论到启示录19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用来击杀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52, 108, 117节);但此处经上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和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所有的弓都张开,祂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耶利米哀歌: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你骑在你的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 9)
以赛亚书: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而表示圣言,主出于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和虚假争战。撒迦利亚书:
我必剪除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马匹,战争的弓也必剪除;他要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耶利米书:
他们弯起舌头,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诗篇:
看哪,恶人弯弓,使箭在弦上预备妥当,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创世记: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里,因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耶利米书: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撒母耳记: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弓歌。(撒母耳记下1:17, 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权势的开始。(耶利米书49: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把我藏在祂的箭囊中。(以赛亚书49:2)
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充满了箭的人有福了。(诗篇127:3-5)
“儿子”在此处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又: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盾牌、剑和战器。(诗篇76:2-3)
又:
耶和华使战争止息,祂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 以西结书39:8, 9; 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短枪”(darts)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战争的武器,如剑、枪或矛(spear)、大小盾牌(shield, buckler)、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诠释启示录 #1139

1139.“因为没有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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