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他们拥有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他们凭这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如启示录(19:11-13)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表示主的圣言或圣言方面的主;而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则表示在出于圣言、因而出于主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以下经文中的也一样:
主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主。(启示录19:14)
论到启示录十九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打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利剑”表示与虚假并邪恶争战的圣言神性真理(52,108,117节);不过,此处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并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与虚假就出自地狱,故也表示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得到证实: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一切的弓也上了弦,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9)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故表示圣言,主通过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并虚假交战。
我必除灭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争战的弓也必除灭;他必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他们弯起舌,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看哪,恶人弯弓,把箭搭在弦上,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中,这是因雅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这歌名叫弓歌。(撒母耳记下1:17,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的威力之始。(耶利米书49:35)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将我藏在祂的箭袋之中。(以赛亚书49:2)
看哪,儿女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装满了箭的人是有福的。(诗篇127:3-5)
“儿女”在此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并盾牌、刀剑和争战。(诗篇76:1-3)
耶和华止息争战,祂要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以西结书39:8,9;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对抗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镖”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故战争的武器,如刀剑、长矛、大小盾牌、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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