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他们出于该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启示录(19:11-13)所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但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是指在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骑着白马跟随主的主在天上的军队(启示录19:14)也是如此。论到启示录19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用来击杀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52, 108, 117节);但此处经上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和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所有的弓都张开,祂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耶利米哀歌: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你骑在你的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 9)
以赛亚书: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而表示圣言,主出于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和虚假争战。撒迦利亚书:
我必剪除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马匹,战争的弓也必剪除;他要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耶利米书:
他们弯起舌头,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诗篇:
看哪,恶人弯弓,使箭在弦上预备妥当,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创世记: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里,因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耶利米书: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撒母耳记: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弓歌。(撒母耳记下1:17, 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权势的开始。(耶利米书49: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把我藏在祂的箭囊中。(以赛亚书49:2)
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充满了箭的人有福了。(诗篇127:3-5)
“儿子”在此处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又: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盾牌、剑和战器。(诗篇76:2-3)
又:
耶和华使战争止息,祂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 以西结书39:8, 9; 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短枪”(darts)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战争的武器,如剑、枪或矛(spear)、大小盾牌(shield, buckler)、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出现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出现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出现(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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