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9

299.“骑在马上的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他们出于该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启示录(19:11-13)所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但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是指在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骑着白马跟随主的主在天上的军队(启示录19:14)也是如此。论到启示录19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用来击杀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52, 108, 117节);但此处经上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和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所有的弓都张开,祂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耶利米哀歌: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你骑在你的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 9)

以赛亚书: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而表示圣言,主出于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和虚假争战。撒迦利亚书:

我必剪除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马匹,战争的弓也必剪除;他要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耶利米书:

他们弯起舌头,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诗篇:

看哪,恶人弯弓,使箭在弦上预备妥当,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创世记: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里,因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耶利米书: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撒母耳记: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弓歌。(撒母耳记下1:17, 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权势的开始。(耶利米书49: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把我藏在祂的箭囊中。(以赛亚书49:2)

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充满了箭的人有福了。(诗篇127:3-5)

“儿子”在此处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又: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盾牌、剑和战器。(诗篇76:2-3)

又:

耶和华使战争止息,祂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 以西结书39:8, 9; 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短枪”(darts)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战争的武器,如剑、枪或矛(spear)、大小盾牌(shield, buckler)、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真实的基督教 #367

367.(4)然而,

367.(4)然而,将主、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不是一种接受它们的形式,而是一种摧毁它们的形式。因为将主与仁爱和信仰分离的人,就将生命与它们分离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仁爱和信仰要么不复存在,要么就是堕胎或缺乏现实;因为主是生命本身(可参看TCR 358节)。一个承认主,却忽略仁爱的人,只以嘴唇来承认主;他的承认和宣告纯粹是冰冷的,里面没有任何信仰,因为它缺乏属灵的本质,而信仰的本质就是仁爱。但一个行使仁爱,却不承认主是天地之神,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的人,只行使属世仁爱,而属世仁爱里面没有永生。教会之人知道,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因而来自主,主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仁爱也是如此,因为良善与仁爱为一。

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是信仰,因为信仰是人生命的光,仁爱是人生命的热。因此,仁爱与信仰的分离,就像热与光的分离;然后人的状态变得像冬天的世界,那时,地上的一切都会死亡。因为仁爱与信仰若要成为真正的仁爱与信仰,就不能分离,就像意愿与理解力不能分离一样;如果意愿与理解力分离,那么理解力就会化为乌有,很快意愿也会化为乌有。仁爱与信仰也是如此,因为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

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就像把本质与形式分离。在学术界,众所周知,没有形式的本质,或没有本质的形式,什么都不是。因为本质若没有形式,就没有任何品质,而形式若没有本质,就没有存续的实体或潜在的现实;因此,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与对方分离的任何一方。仁爱是信仰的本质,信仰是仁爱的形式,就像良善是真理的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如前所述。

这两者,即良善和真理,存在于拥有本质存在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仁爱与良善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因此,仁爱和信仰可通过对比人体和地上的许多事物来说明。它们可以恰当地比作肺呼吸和心跳,因为仁爱与信仰不能分离,就像心与肺不能分离一样。事实上,当心跳停止时,肺呼吸立刻停止;当肺呼吸停止时,一切感觉都会停摆,一切肌肉都会失去运动能力,很快心脏也停止跳动,生命完全消失。这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心对应于意愿,因而对应于仁爱,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信仰;事实上,如前所述,仁爱住在意愿中,信仰住在理解力中;这就是圣言中“心”和“气息或灵”的意思。

仁爱与信仰的分离也对应于血与肉的分离;因为与肉分离的血会凝固,变得腐败;而与血分离的肉会逐渐腐烂并滋生虫子。此外,在灵义上,“血”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肉”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这就是“血”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379节)和“肉”的含义(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32节)

因为仁爱和信仰若要成为某种事物,就不能分离,就像人不能将食物和水,或饼和酒分离。食物或饼若不就着水或酒,只会使胃膨胀,以一团未消化物质的形式毁坏胃,变成大量腐烂的物质,像恶臭的淤泥一样。而水或酒若没有食物和饼,也会使胃、血管和毛孔膨胀;它们因缺乏营养而导致身体消瘦,最终导致死亡。这也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义上,“食物”和“饼”表示爱和仁爱的良善,而“水”和“酒”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参看《揭秘启示录》,50, 316, 778, 932节)

与信仰结合的仁爱,和反过来与仁爱结合的信仰,可以比一个秀丽少女的脸,因红白相间的肤色而更加美丽。这又是一个恰当的对比,因为在灵界,爱和由此而来的仁爱因那里太阳的火而发红,而真理和由此而来的信仰因那太阳的光而发白。因此,与信仰分离的仁爱可以比作一张长满脓疱或粉刺的脸,而与仁爱分离的信仰可以比作一具尸体苍白的脸。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也可以比作半边身子的瘫痪,这种瘫痪被称为偏瘫,若继续发展下去,会导致人死亡。它还可以比作由狼蛛叮咬引起的圣维斯特舞蹈病,或亨廷顿舞蹈症。当处于这种分离状态时,理性能力就变得像一个被如此叮咬的人;它像这个人一样疯狂跳舞,自以为有活力;而事实上,它不能将各种论点收集到一个结论中,或说不能集中推理,思考属灵真理,就像一个躺在床上睡觉的人被令人窒息的噩梦压垮一样。这足以证明本章的两个要点:第一,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两者都没有生命,除非来自主(TCR 355-361节);第二,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TCR 36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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