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启6: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表这些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理解。“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因为“白”论及真理(16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这在另一本单独的小册子《白马》中已经说明;不过,那里仅引用了些许经文,故在此引用其它经文进一步予以证实。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非常明显:约翰看到这些“马”从羔羊展开的书卷中出来;并且“活物说,你来看”;因为“活物”表示圣言(239,275,286节);“书卷”同样表示圣言(256节);“人子”,也就是此处的“羔羊”,表示圣言方面的主(44节)。由此明显可知,“马”在此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而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看得更明显:
我看见天开了,看哪,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神之道,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启示录19:11,13,14,16)
“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坐在得胜的车上,是向洋海发愤恨吗?你乘马践踏红海,就是多水的沼泽。(哈巴谷书 3:8, 15)
耶和华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而对万民的一切马匹,我却要击打、使它们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因为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未将悟性赐给它。她几时升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18等)
我必除灭耶路撒冷的战马,他必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雅各的神啊,你的斥责一发,坐车的、骑马都沉睡了。(诗篇76:6)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并倾覆战车和坐在其上的,马和骑马的都必跌倒。(哈该书2:22)
我要用你打碎列国;用你驱散马和骑马的。(耶利米书51:20,21)
你们要从四方聚到我献祭之地;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0-21)
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7,18)
但必作路中的角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坠落于后;耶和华啊,我向来等候你的救恩。(创世记49:17-18)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升起,乘驾真理之道。(诗篇45:3-4)
你们当向神唱诗,颂扬那乘驾密云者。(诗篇68:4)
看哪,耶和华乘驾快云。(以赛亚书19:1)
你们要向那乘驾自古诸天之天的主唱诗。(诗篇68:32-33)
神骑着基路伯。(诗篇18:10)
那时,你就会以耶和华为乐,我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以赛亚书58:14)
耶和华独自引导他,使他乘驾地的高处。(申命记32:12,13)
我要使以法莲被骑。(何西阿书10:11)
以法莲也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故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他就看见,看哪,满山有火马火车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凭教义变得智慧者。以下经文中的所表相同:
四辆马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分别套着红、黑、白、斑纹四种马,还被称为四个灵,可以说是从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出来的。(撒迦利亚书6:1-8,15)
在这些地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或对源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这在其它地方也一样。
这一点从所提及的反面意义上的“马”看得更清楚,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圣言和真理的理解因推理被歪曲了,同样被毁坏了;还表示人自己的聪明。如以下经文:
祸哉,那些下埃及求帮助的;是因仗赖马匹,却不仰望以色列的圣者;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1,3)
你总要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为以色列的王;只是他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马匹。(申命记17:15,16)
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埃及”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知识和推理,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就是此处的“马”由此而来。
亚述不能拯救我们,我们不再骑马。(何西阿书14:3)
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以主我们的神为荣耀。(诗篇20:7;
靠马得救是枉然的。(诗篇33:17)
耶和华不喜悦马的力。(诗篇147:10)
主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说,你们得力在于信靠;你们却说,不然;因为我们要骑马逃奔;我们要骑迅速轻快的。(以赛亚书30:15-16)
耶和华要使犹大如威风凛凛的战马;骑马的也必羞愧。(撒迦利亚书10:3, 5)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马匹踢跳,车辆奔腾;马兵争先。(那鸿书3:1-4)
我必使巴比伦王率领马匹、车辆、马兵来攻击推罗;因马匹众多,尘土遮蔽你;你的城垣必因骑马的和战车的响声震动;他必用他的马蹄践踏你一切的街道。(以西结书26:7-11)
“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的认知,在此是指其中被歪曲了的认知,也就是“巴比伦的马”;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5:28,耶利米书6:22,23, 8:16,46:4,9,50:37,42,以西结书17:15,23:6,20,哈巴谷书1:6,8-10,诗篇66:12)。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坏还由下文提到的“红、黑、灰马”来表示。“马”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这是出于灵界的表象。对此,可参看《白马》这个小册子。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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