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启6: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表这些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理解。“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因为“白”论及真理(16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这在另一本单独的小册子《白马》中已经说明;不过,那里仅引用了些许经文,故在此引用其它经文进一步予以证实。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非常明显:约翰看到这些“马”从羔羊展开的书卷中出来;并且“活物说,你来看”;因为“活物”表示圣言(239,275,286节);“书卷”同样表示圣言(256节);“人子”,也就是此处的“羔羊”,表示圣言方面的主(44节)。由此明显可知,“马”在此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而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看得更明显:
我看见天开了,看哪,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神之道,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启示录19:11,13,14,16)
“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坐在得胜的车上,是向洋海发愤恨吗?你乘马践踏红海,就是多水的沼泽。(哈巴谷书 3:8, 15)
耶和华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而对万民的一切马匹,我却要击打、使它们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因为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未将悟性赐给它。她几时升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18等)
我必除灭耶路撒冷的战马,他必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雅各的神啊,你的斥责一发,坐车的、骑马都沉睡了。(诗篇76:6)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并倾覆战车和坐在其上的,马和骑马的都必跌倒。(哈该书2:22)
我要用你打碎列国;用你驱散马和骑马的。(耶利米书51:20,21)
你们要从四方聚到我献祭之地;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0-21)
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7,18)
但必作路中的角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坠落于后;耶和华啊,我向来等候你的救恩。(创世记49:17-18)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升起,乘驾真理之道。(诗篇45:3-4)
你们当向神唱诗,颂扬那乘驾密云者。(诗篇68:4)
看哪,耶和华乘驾快云。(以赛亚书19:1)
你们要向那乘驾自古诸天之天的主唱诗。(诗篇68:32-33)
神骑着基路伯。(诗篇18:10)
那时,你就会以耶和华为乐,我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以赛亚书58:14)
耶和华独自引导他,使他乘驾地的高处。(申命记32:12,13)
我要使以法莲被骑。(何西阿书10:11)
以法莲也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故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他就看见,看哪,满山有火马火车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凭教义变得智慧者。以下经文中的所表相同:
四辆马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分别套着红、黑、白、斑纹四种马,还被称为四个灵,可以说是从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出来的。(撒迦利亚书6:1-8,15)
在这些地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或对源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这在其它地方也一样。
这一点从所提及的反面意义上的“马”看得更清楚,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圣言和真理的理解因推理被歪曲了,同样被毁坏了;还表示人自己的聪明。如以下经文:
祸哉,那些下埃及求帮助的;是因仗赖马匹,却不仰望以色列的圣者;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1,3)
你总要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为以色列的王;只是他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马匹。(申命记17:15,16)
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埃及”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知识和推理,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就是此处的“马”由此而来。
亚述不能拯救我们,我们不再骑马。(何西阿书14:3)
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以主我们的神为荣耀。(诗篇20:7;
靠马得救是枉然的。(诗篇33:17)
耶和华不喜悦马的力。(诗篇147:10)
主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说,你们得力在于信靠;你们却说,不然;因为我们要骑马逃奔;我们要骑迅速轻快的。(以赛亚书30:15-16)
耶和华要使犹大如威风凛凛的战马;骑马的也必羞愧。(撒迦利亚书10:3, 5)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马匹踢跳,车辆奔腾;马兵争先。(那鸿书3:1-4)
我必使巴比伦王率领马匹、车辆、马兵来攻击推罗;因马匹众多,尘土遮蔽你;你的城垣必因骑马的和战车的响声震动;他必用他的马蹄践踏你一切的街道。(以西结书26:7-11)
“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的认知,在此是指其中被歪曲了的认知,也就是“巴比伦的马”;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5:28,耶利米书6:22,23, 8:16,46:4,9,50:37,42,以西结书17:15,23:6,20,哈巴谷书1:6,8-10,诗篇66:12)。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坏还由下文提到的“红、黑、灰马”来表示。“马”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这是出于灵界的表象。对此,可参看《白马》这个小册子。
1143.“细麻布、紫色料”表示被亵渎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布”和“紫色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布”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紫色料”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1042节)。但在这种情况下,所指的,是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细麻布和紫色料被称为“巴比伦的货物”,而“巴比伦”作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就是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天的,不同于“丝绸和朱红色料”所表示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稍后我们会提到后者。他们亵渎了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尤其在这一点上: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的权柄转给自己,从而把他们对主的爱转给作为代牧的教皇和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当主没有了拯救的权柄或能力时,祂不能被爱,人会取代主而被爱。他们说,主被爱,是因为祂将这种权柄赐给了人,也被那些接受这种权柄的人所爱,并受到他们的尊敬,也被其他人敬拜。但对主之爱不能存在于他们身上,因为对统治天堂和教会的爱与它完全相反;这种爱是自我之爱,也就是魔鬼之爱,出于这爱是不能爱主的。这种爱就本身而言,是对主的仇恨,并且当他们成为灵,被剥夺了统治权时,它就会变成仇恨。那时,他们会迫害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他们如何亵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使你身穿刺绣衣服,脚穿獾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又用丝绸遮盖你。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16:10, 13)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教会建立之初。“刺绣衣服,獾皮”在此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细麻布和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经上说这些是“衣服”,是因为“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句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埃及绣花作的”表示这些知识,“细麻布”表示真理,“紫色布”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此处“财主”是指犹太民族或种族,经上说它“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因为他们拥有圣言,本可以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此处“紫色”是指良善,“细麻”是指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躺在财主门口的“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
由于也被称为棉线(cotton[xylinum])的“细麻布”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亚伦的圣衣代表神性真理,他自己代表主,所以他的内袍和腰带是用细麻线和棉线(cotton)织成的 (出埃及记28:39; 39:27)。棉线或细麻也被织进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中(出埃及记26:1; 27:9, 18; 36:8; 38:9, 16),因为会幕的帷幔和帷子代表那些进行遮盖的教会事物,这些事物是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细麻”具有相同的含义: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他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赐给她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启示录19:7–8)
又:
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骑在白马上的。(启示录19:14)
“细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细麻是一种非常白的亚麻,用来做衣服;“亚麻”和“洁白”表示真理,用它制成的“衣服”表示照其光辉而纯净清洁的真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的地狱是自我之爱;那些被称为撒旦的人所在的地狱是世界之爱。魔鬼的地狱是自我之爱,因为这爱是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的对立面;撒旦的地狱是世界之爱,因为这爱是属灵之爱,即对邻之爱的对立面。由于地狱的这两种爱是天堂的两种爱的对立面,所以地狱和天堂彼此对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关注主和邻舍,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关注自我和世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爱主和邻舍,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爱自我和世界,因而恨主和邻舍。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思想真理、意愿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主思想和意愿;而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思想虚假、意愿邪恶,因为他们出于自我思想和意愿。正因如此,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看似转身向后,脸背离主;他们还看似倒立,脚朝上,头朝下。这种表象源于他们的爱,他们的爱与天堂之爱对立。
地狱因是自我之爱,故也是火,因为所有爱都对应于火,并且在灵界被如此呈现,以至于从远处看起来就像火,尽管它不是火,而是爱。因此,地狱里面看起来就像着了火一样,只是没有像火炉或大火冒出的烟中间的火喷出来;有时魔鬼本身也看似炭火。他们从这火中所拥有的热就像污物,即欲望的沸腾,他们从这火中所获得的光只是出于表象和虚假确认邪恶的光的表象;然而,它不是光,因为当天堂之光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幽暗,当天堂之热流入它时,对他们来说,它就变成寒冷。然而,他们从自己的光中观看,从自己的热中生活;但他们就像猫头鹰、夜鸟和蝙蝠那样观看,他们的眼睛在天堂之光中是昏暗的,或是瞎的,他们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属于他们的存活原则仅仅在于他们思考和意愿、说话和行动,因而看、听、尝、闻和感觉的能力。这种存活原则仅仅是神按照秩序从外面作用于他们,并不断促使他们走向秩序的生命所衍生出来的能力。正是出于这种能力,他们才活到永远。属于他们的死亡原则来自他们的爱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虚假。因此,从他们的爱来看,他们的生命不是生命,而是死亡;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被称为“死亡”,地狱居民则被称为“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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