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8.启6: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表这些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理解。“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因为“白”论及真理(16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这在另一本单独的小册子《白马》中已经说明;不过,那里仅引用了些许经文,故在此引用其它经文进一步予以证实。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非常明显:约翰看到这些“马”从羔羊展开的书卷中出来;并且“活物说,你来看”;因为“活物”表示圣言(239,275,286节);“书卷”同样表示圣言(256节);“人子”,也就是此处的“羔羊”,表示圣言方面的主(44节)。由此明显可知,“马”在此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而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启示录经文看得更明显:
我看见天开了,看哪,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神之道,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启示录19:11,13,14,16)
“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你乘在马上,坐在得胜的车上,是向洋海发愤恨吗?你乘马践踏红海,就是多水的沼泽。(哈巴谷书 3:8, 15)
耶和华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而对万民的一切马匹,我却要击打、使它们瞎眼。(撒迦利亚书12:4)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
因为神使她忘记智慧,也未将悟性赐给它。她几时升到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18等)
我必除灭耶路撒冷的战马,他必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雅各的神啊,你的斥责一发,坐车的、骑马都沉睡了。(诗篇76:6)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并倾覆战车和坐在其上的,马和骑马的都必跌倒。(哈该书2:22)
我要用你打碎列国;用你驱散马和骑马的。(耶利米书51:20,21)
你们要从四方聚到我献祭之地;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车的人,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0-21)
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7,18)
但必作路中的角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坠落于后;耶和华啊,我向来等候你的救恩。(创世记49:17-18)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升起,乘驾真理之道。(诗篇45:3-4)
你们当向神唱诗,颂扬那乘驾密云者。(诗篇68:4)
看哪,耶和华乘驾快云。(以赛亚书19:1)
你们要向那乘驾自古诸天之天的主唱诗。(诗篇68:32-33)
神骑着基路伯。(诗篇18:10)
那时,你就会以耶和华为乐,我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以赛亚书58:14)
耶和华独自引导他,使他乘驾地的高处。(申命记32:12,13)
我要使以法莲被骑。(何西阿书10:11)
以法莲也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故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马兵”,以利沙对以利亚说:
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2)
约阿施王对以利沙说,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耶和华开了少年人以利沙的眼目,他就看见,看哪,满山有火马火车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战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马兵”表示凭教义变得智慧者。以下经文中的所表相同:
四辆马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分别套着红、黑、白、斑纹四种马,还被称为四个灵,可以说是从侍立在全地之主面前出来的。(撒迦利亚书6:1-8,15)
在这些地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或对源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这在其它地方也一样。
这一点从所提及的反面意义上的“马”看得更清楚,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圣言和真理的理解因推理被歪曲了,同样被毁坏了;还表示人自己的聪明。如以下经文:
祸哉,那些下埃及求帮助的;是因仗赖马匹,却不仰望以色列的圣者;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1,3)
你总要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为以色列的王;只是他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马匹。(申命记17:15,16)
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埃及”表示出于人自己的聪明的知识和推理,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就是此处的“马”由此而来。
亚述不能拯救我们,我们不再骑马。(何西阿书14:3)
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以主我们的神为荣耀。(诗篇20:7;
靠马得救是枉然的。(诗篇33:17)
耶和华不喜悦马的力。(诗篇147:10)
主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说,你们得力在于信靠;你们却说,不然;因为我们要骑马逃奔;我们要骑迅速轻快的。(以赛亚书30:15-16)
耶和华要使犹大如威风凛凛的战马;骑马的也必羞愧。(撒迦利亚书10:3, 5)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诈,马匹踢跳,车辆奔腾;马兵争先。(那鸿书3:1-4)
我必使巴比伦王率领马匹、车辆、马兵来攻击推罗;因马匹众多,尘土遮蔽你;你的城垣必因骑马的和战车的响声震动;他必用他的马蹄践踏你一切的街道。(以西结书26:7-11)
“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的认知,在此是指其中被歪曲了的认知,也就是“巴比伦的马”;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5:28,耶利米书6:22,23, 8:16,46:4,9,50:37,42,以西结书17:15,23:6,20,哈巴谷书1:6,8-10,诗篇66:12)。对圣言的理解被毁坏还由下文提到的“红、黑、灰马”来表示。“马”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理解,这是出于灵界的表象。对此,可参看《白马》这个小册子。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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