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6
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活物,声音如雷,说,你来看。
2.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
3.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
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使他们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
5.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
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油和酒不可糟蹋。
7.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说,你来看。
8.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有权柄赐给他们,可以用刀剑、饥荒、死亡、地上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
9.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10.大声喊着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
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
12.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
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样。
14.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本位。
15.地上的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磐石里;
16.向山和磐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
17.因为祂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灵义
整章内容
本章论述了对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审查,审查他们对圣言理解的性质,由此而来的其生活状态的性质。有些人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1,2节);有些人缺乏良善(3,4节);有些人蔑视真理(5,6节);有些人在良善与真理上已完全荒废(7,8节)。那些受主保护,但由于邪恶而留在低地,在最后审判时将要得释放之人的状态(9,10,11节)。那些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之人的状态,以及这种状态在最后审判之日是何性质(12-17节)。
各节内容
第1节.“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主审查所有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状态(295节)。“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活物,声音如雷,说”表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296节)。“你来看”表按照顺序,第一类人的表现(297节)。
第2节.“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白马”表这些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理解(298节)。“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他们拥有出于圣言的真理与良善的教义,他们凭这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与邪恶争战(299节)。“并有冠冕赐给他”表他们争战的标志(300节)。“他便出来,胜了又要胜”表永远战胜邪恶与虚假(301节)。
第3节.“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302-304节)。
第4节.“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在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305节)。“有权柄给了那骑马的,可以从地上夺去太平”表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306节)。“使他们彼此相杀”表内在的憎恨、地狱的侵扰和内在的不安(307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他”表邪恶的虚假摧毁真理(308节)。
第5节.“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309-311节)。“我就观看,见有一匹黑马”表在真理、因而在教义方面,这些人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312节)。“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对良善与真理的估价,也就是这些人具有哪一种(313节)。
第6节.“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表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314节)。“一钱银子买一升麦子,一钱银子买三升大麦”表对良善与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小,以至于几乎什么也不是(315节)。“油和酒不可糟蹋”表主规定内藏于圣言的神圣良善与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316节)。
第7节.“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和前面所表相同(317-319节)。
第8节.“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表无论在良善还是在真理方面,都完全丧失了对圣言的理解(320节)。“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表属灵生命的灭绝和由此而来的诅咒(321节)。“有权柄赐给他们,杀害地上四分之一部分的人”表摧毁教会的一切良善(322节)。“可以用刀剑、饥荒、死亡、地上野兽”表用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对自我的爱和欲望(323节)。
第9节.“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表主审查那些在最后审判之日将要得救,与此同时得以保留之人的生活状态(324节)。“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那些因照着圣言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遭到恶者排斥的人受到主的保护,免得他们被引入歧途(325节)。
第10节.“大声喊着”表内心的悲痛(326节)。“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由于最后审判延迟,那些向圣言和主的神性施暴的人没有被移除(327节)。
第11节.“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他们与处于神性真理的众天使的交流与结合(328节)。“又有话对他们说,还要安息片时,等着一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也像他们被杀,满足了数目”表最后审判还要延迟片刻,直到那些以同样的方式遭到恶者排斥之人聚集起来(329节)。
第12节.“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主审查那些内心邪恶,即将受审判之人的生活状态(330节)。“见有大地震”表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当中完全改变,以及恐惧(331节)。“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表在他们当中,一切爱之良善都遭到玷污,一切信之真理都遭到歪曲(332节)。
第13节.“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表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认知都被驱散(333节)。“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样”表通过脱离属灵人的属世人的推理(334节)。
第14节.“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表与天堂分离,与地狱结合(335节)。“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本位”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逐渐远离(336节)。
第15节.“地上的君王、大臣、富户、千夫长、勇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表那些分离之前,或通过其他人,或凭自己而具有对真理与良善的理解和认知的知识、学识渊博,却未照之生活的人(337节)。“都藏在山洞和磐石里”表那些现在处于邪恶和邪恶的虚假之人(338节)。
第16节.“向山和磐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表通过源自邪恶的虚假而对邪恶的确认,直到他们不承认主的任何神性(339节)。
第17节.“因为祂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表他们通过由于最后审判而与善者并忠信者分离变成这样,要不然,他们承受不住这最后的审判。
诠 释
295.启6: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主审查所有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状态。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按照顺序,接下来是审查所有即将受最后审判之人的生活状态,并且主照着圣言来审查。因此,这就是“羔羊揭开书卷七印”所表示的。“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表示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着各人的状态审判各人(参看259-265, 267, 273, 274节)。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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