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4

294.对此,我补充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伪善的来源。然而,在灵界,人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直率的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必尖锐、刺耳。不过,他可以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坐着。
有一次,很多人聚集在灵人界,正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想法的人,当与善人在一起时,除非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否则无法开口。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徒,多是牧师,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和一些神父。这两组人首先声称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吗?就算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牧师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不管怎样,我们试试。”于是,那些确认神的三位一体,尤其凭《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来确认的人,被要求说“一位神”。结果,他们不能。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发不出声音说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观念不相符的话来。因为他们的观念是三位格、因而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之名,结果,他们不能。然而,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对此,他们万分惊讶,寻问缘由。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又被要求思想主的人身,进而说“神性人身”(DIVINE HUMAN)。在场的神职人员无一能做到,却有一些平信徒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讨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引导持续思想,基督无论在神性上还是在人身上,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确实照着自己对它的理解而根据这些经文保持对它的某些想法,但没有承认,因此做不到。
后来,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论到主的人身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各处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因为父就是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内在的属灵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他们又说,他们发觉他们现在不可以像在世时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自己为一。(约翰福音10:30等)
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切,进而说“神性人身”。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不能。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发出声,把这句话逼出来,但一切都是徒劳。这是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来说,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舌头的话语合而为一;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会变成话语。
此外,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这些话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完全合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又对他们说:“你们由此可以通过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而拥有一个观念,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个观念出自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再者,灵魂是本质本身,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合而为一,就像存在与显现,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合而为一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想由此说出“神性人身”,仍旧不能。因为关于主之人身的内在观念将他们所称呼的这一新的外来观念逐出并抹除。
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继续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并对他们说,他们要坚定思想:神,也就是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或许以这种方式你们就能说‘神性人身’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坦言:“我们无法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想象为风或以太。”
最后对他们说:你们知道,主曾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由于当时有英国的牧师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一些告诫被读给他们:“当我们在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身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可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则另一回事,因此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人身则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把神想成三,把主想成二吗?”
此后,他们转向路德宗,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就人身而言,祂就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性,还坐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作工;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身被敬拜;因而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路德宗)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我们不能。”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独自思考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整个基督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及其每一部分中;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神;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身。”于是,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想观念说出它,但却由于对祂圣体和血的物质观念,由于声称主将人身权柄,而非神性权柄转给了教皇而不能。这时,有一个神父起来说,他能将“神性人身”思想为至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另一个神父进前说:“我能根据自己的思想观念说教皇的神圣性为‘神性人身’,而非基督。”但这时,有别的神父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有像小火焰的舌头降下,流入一些人当中;然后,这些人颂赞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并且靠着主能说出耶稣之名,还能说‘神性人身’。”

诠释启示录 #316

316a. “有七

316a. “有七角”表示拥有全能。这从“角”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反对虚假的真理的能力,但当论及主时,是指一切能力或全能。之所以看到羔羊的角有七个,是因为“七”表示全部,论及神圣之物(参看AE 257节)。一只或数只“角”表示能力,因为有角的动物,如牛,公绵羊和公山羊等等,其能力都在它们的角上。一只或数只“角”表示反对虚假的真理的能力,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真理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角”表示什么,但以理书和启示录经常提到角;国王加冕礼上也用到角,所以我想在此引用一些经文。

以西结书:

当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长出来,又必使你在他们中间开口;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以西结书29:21)

“使以色列家的角长出来”表示丰富的真理;“以色列家”是指教会;由于这由“角”和它“长出来”来表示,所以经上还说“必使你开口”,以此表示宣讲真理。

撒母耳记:

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我的口向仇敌张开,我因耶和华的救恩欢欣。祂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受膏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 10)

这是哈拿的预言。“我的角因耶和华高举”表示神性真理充满她,使她强有力地反对虚假;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经上说“我的口向仇敌张开”;“张口”是指带着能力宣讲真理,“仇敌”是指驱散神性真理的虚假。“祂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主的全能,因为在圣言中,“力量”论及良善的能力,“角”论及真理的能力;“耶和华的受膏者或所膏立者”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人身拥有全能(参看《属天的奥秘》,3008–3009, 9954节)。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使祂的圣民以色列人,就是与祂相近的百姓都赞美祂。(诗篇148:14)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表示祂使他们充满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使祂的圣民以色列人,就是与祂相近的百姓都赞美祂”,因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被称为“圣民(即圣徒)”,那被称为圣的,是神性真理(参看AE 204节)。“以色列”是指处于真理的教会,“以色列人”是指真理,“百姓”也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经上说通过真理与主结合的百姓是“相近”的。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你是他们力量的荣美;因你的美意,你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8, 17)

此处“高举角”也表示充满神性真理,由此赋予反对虚假的能力;因此,经上说:“耶和华万军之神啊,你是他们力量的荣美。”在圣言中,“荣美”也论及教会和其中真理的教义。

又:

善人是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他的仁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诗篇112:5, 9)

“角”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即:经上说,“他的仁义存到永远;他的角必被高举,大有荣耀”;在圣言中,“仁义”论及良善,因此,“角”论及真理;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荣耀”也表示神性真理。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其中隐藏着祂的力量。(哈巴谷书3:4)

由于“角”表示大有能力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角中隐藏着祂的力量。”“耶和华的光辉”和“亮光”表示神性真理;“角中隐藏着祂的力量”表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因为良善的一切能力都通过真理而来,属于神性良善的全能就隐藏在神性真理中。

316b. 诗篇: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油膏了他;我的手必使他坚立,我的膀臂也必强壮。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0–21, 24)

“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前文,AE 205节);“他的角必被高举”表示祂的神性能力,祂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这能力;因此,经上说:“我的真理和我的怜悯要与他同在。”在圣言中,“怜悯”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大卫”因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故被称为“大卫,我的仆人”;在圣言中,“仆人”不是指通常意义上的仆人,而是指凡提供服务之物,它论及真理,因为真理为功用,在此为能力而服务良善。

又:

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要为我的受膏者安排明灯。(诗篇132:17)

此处“大卫”,以及“受膏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使他的角发出来”表示天上和地上的神性真理从祂那里增多;因此,经上还说“我要为我的受膏者安排明灯”,这句话具有相同的含义。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被称为“灯”(可参看前文,AE 62节)。

又:

耶和华我的力量,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诗篇18:1–2; 撒母耳记下22:2–3)

“力量”和“岩石”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如在此处,表示全能;“山寨”和他所投靠的“磐石”表示保护;“盾牌”和“拯救的角”表示由此而来的拯救;在圣言中,“力量”、“山寨”和“盾牌”论及神性良善;“岩石”、“磐石”和“角”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这些表示全能、保护和拯救,它们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因祂眷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在大卫家中兴起了拯救的角;拯救我们脱离仇敌。(路加福音1:68–69, 71)

这是撒迦利亚关于主及其降临的一个预言。“大卫家中拯救的角”表示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拯救的全能;“角”是指这全能;“大卫家”是指主的教会;祂要拯救我们所脱离的“仇敌”是指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虚假就是主拯救那些接受祂的人所脱离的仇敌;众所周知,主拯救在此由祂的百姓所表示的那些人脱离的仇敌不是别的。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踹谷吧!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使你可以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踹谷吧”表示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中间对邪恶的驱散,“踹谷”是指驱散,“锡安的女子”是指处于良善情感的教会;“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表示强大而有力的神性真理;“使你的蹄成为铜”具有相同的含义,“蹄”表示终端的真理;“使你可以打碎许多国民”表示使你可以驱散虚假,因为“民”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

撒迦利亚书:

我观看,见有四角,打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耶和华又把四个匠人指给我看,祂说,这些角打散犹大,以致无人抬起头来;这些来威吓列族,打掉他们的角,就是那举起角来抵触犹大地、赶散它的。(撒迦利亚书1:18–21)

这描述了教会的荒废,以及后来它的恢复。“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及其教义;“打散它们的角”表示使教会荒废的邪恶之虚假;“匠人”与铁所表相同,即表示强大而有力的终端真理,因而与“铁角”所表相同;所以经上论到它们说:“这些来打掉列族的角,就是那举起角来抵触犹大地的。”“列族的角”是指使教会荒废的邪恶之虚假,这些虚假将要被驱散,好叫教会可以恢复。

耶利米哀歌:

主在烈怒中倾覆犹大女子的堡垒,使它们坍倒在地;祂辱没这国和其中的首领;祂发烈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彻底荒废。“主的烈怒”表示当教会被荒废时的末期;祂“倾覆犹大女子的堡垒,使它们坍倒在地;祂辱没这国和其中的首领”描述了它的彻底荒废;“犹大女子”是指教会;她的“堡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这国和首领”是指它的教义之真理;由此清楚可知,“祂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表示什么,即表示抵制邪恶之虚假的教会真理的一切能力。

316c. 但以理书:

但以理梦见四只兽从海中上来,第四个极其强壮,有铁牙,吞吃嚼碎;它有十角;我正观看,见其中又长起一个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我看见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它说话抵挡至高者。至于那十角,它们是十王,它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3, 7–8, 21, 23–25)

此处很明显,“角”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或抵挡真理的虚假的能力;“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一切邪恶所源于的自我之爱,在此表示对统治天地的爱,神圣事物作为手段服务于这爱;启示录中的“巴比伦”就表示这种爱。之所以看到这兽“从海中上来”,是因为“海”表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事实上,属世人具有这种特征,他只渴望统治所有人,并从圣言的字义来确认这种统治。“十角”表示各种虚假,因为“十”表示全部;因此,经上进一步说,“十角就是十王”,因为“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虚假。“在它们当中长起、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的小角”,表示通过将圣言的字义用来确认对统治的爱而对圣言的完全败坏。这角被称为“小”的,是因为圣言被败坏的情况似乎并未出现;没有出现在人之灵的眼前,也就是出现在他的理解力面前的,要么被视为乌有,要么被视为小的。在灵界,这就是只有少数人所理解的事物的表象。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的“三角”表示那里因歪曲而被如此摧毁的圣言的真理;角所制伏的“三王”也表示这些真理,“三”不是指三,而是指完全之物,因而是指真理被完全摧毁。由于“角”表示在圣言的字义方面对圣言的败坏,这字义在人们眼前似乎只能这样来理解,因而任何人都不可以反驳,所以经上论到这角说“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眼”表示理解力,“眼像人的眼”表示似乎对真理的理解,“口”表示来自这理解的思维和言语。

由此可见,此处所提到的所有细节和每个细节都表示什么;如“从海中上来的兽有十角和铁牙,吞吃嚼碎”、“它们当中长起的小角,角中有三角在它面前被连根拔出;这角有眼,像人的眼,有口说夸大的话”,以及“这角与圣民争战,胜了他们;它说话抵挡至高者;那十角是如此多的王”表示什么。

同一先知书:

我在异象中看见有双角的公绵羊,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它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这时,看哪,看哪,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穿越整个地面;这公山羊两眼之间有一只明显的角。他以猛烈的怒气向公绵羊冲去,折断他的两角,把他推倒在地,践踏他。但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角来。很快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它自高自大,高及天象之君,他神圣的居所被毁坏,因为它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2–12, 21, 25)

此处描述了使教会荒废的另一种东西,即唯信。“公绵羊”表示仁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公山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或唯信,或也可说,那些在其中的人;它们的“角”表示进行争战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和源于邪恶的虚假;公绵羊的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公山羊的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公绵羊有两只高角,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表示来自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这是照着与世人和灵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而看到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在后面被接受的,而一切真理都是在前面被接受的,就像小脑是为了接受意愿的良善而形成的,而大脑是为了接受理解力的真理而形成的一样;“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表示那些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所接受的良善和真理,他们用良善和真理来驱散邪恶和虚假。

穿越整个地面的山羊中的“公山羊”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信源于生活的邪恶;“山羊中的公山羊”是指那信;“西”表示生活的邪恶;“地”是指教会;“他两眼之间有一只明显的角”表示它来自自我聪明;“他以猛烈的怒气向公绵羊冲去,折断他的两角,把他推倒在地,践踏他”表示彻底摧毁仁和由此而来的信;因为当仁被摧毁时,信也就被摧毁了,后者来自前者;“公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在它的原处又向天的四风长出四个角来”表示与从那里而来的邪恶结合的一切虚假,“角”表示邪恶之虚假,“四”表示它们的结合,“天的四风”表示全部,即虚假和邪恶;“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表示因信称义,因为这是从唯信的原则生出来的;经上说它是小的,是因为它看起来不像虚假。

这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表示它摧毁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南”表示真理处于光的地方,“东”和“荣美”表示良善通过真理处于清晰的地方,“天象”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将些天象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表示完全摧毁;“它自高自大,高及天象之君,他神圣的居所被毁坏”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随之而来的教会的荒废;“天象之君”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神圣的居所”是指这些事物所在的教会;这明显表示被虚假摧毁的真理,因为经上说:“它将真理抛在地上。”“公绵羊”、“公山羊”,以及“它们的角”就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表象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当那些确认唯信和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在那里与那些处于仁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仰之教义的人争论时,在站在远处的其他人看来,长着类似角的数只或一只公山羊以同样的辱骂或发作和烈怒对抗数只或一只公绵羊,他还看似将星星踩在脚下。我也看到这些东西,同时那些站在我旁边的人也看到了,他们由此确信,在但以理书中,所指的是这些事物;还确信“右手边的绵羊和左手边的山羊”(马太福音25:32–46)表示类似事物,即:“绵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所引用的但以理书中的这些经文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启示录中的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被看到有十角的龙(启示录12:3);被看到从海中上来、也有十角的兽(启示录13:1);骑在有七头十角的朱红色兽上的妇人;对此,天使说,你所看见的那十角是十王(启示录17:3, 7, 12);不过,关于这些主题,可参看下文的解释。

316d. 一只或数只“角”表示反对真理的虚假的能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摩押”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被歪曲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本身是虚假。“摩押的角砍断了“表示对这些虚假的摧毁,“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表示对这些邪恶的摧毁。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使仇敌向你喜悦;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仇敌”表示邪恶,“敌人”表示邪恶之虚假;“高举敌人的角”是指虚假战胜并摧毁真理。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病弱的羊,又用角抵撞,使它们四散在外。(以西结书34:21)

“用胁用肩推挤”是指用一切力量和努力;“用角抵撞病弱的羊,使它们四散在外”表示利用虚假来摧毁友善的人,这些人尚未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仍渴望处于其中。

阿摩司书:

我察罚以色列过犯的日子临到他时,我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伯特利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的敬拜,“坛角”表示该邪恶的虚假;“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表示这些将要被摧毁。

同一先知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为自己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表示凭自我聪明的能力获得摧毁真理的虚假。

诗篇:

我对狂傲的人说,不要狂傲;对邪恶的人说,不要举角;不要把你们的角高举;不要挺着颈项说话。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5, 10)

“把角高举”表示坚决捍卫反对真理的虚假;因此,经上还说:“不要挺着颈项说话。”“砍断他们的角”表示摧毁他们的虚假;“高举义人的角”表示使良善之真理强而有力。

由于“高举角”表示充满真理,并使它们强而有力地反对虚假,所以这些真理也被称为“野牛(直译为独角兽)的角”,因为这些角是高的。如摩西五经:

他公牛中头生的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它们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这些话论及约瑟,约瑟在至高意义上代表神性属灵层,或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约瑟”由此也表示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公牛中头生的有威严”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他的角是野牛的角”表示在其完全和由此而来的能力中的真理;“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表示在真理上教导所有属于教会的人,通过真理驱散虚假;“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表示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充裕和丰富;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这理解力属于真理,“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愿,这意愿属于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万万”和“千千”表示非常多,因而充裕和丰富。

诗篇:

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使我脱离野牛的角。(诗篇22:21)

“狮子”表示猛烈摧毁真理的虚假;“野牛的角”表示战胜虚假的真理。

又:

我的角如野牛的角。(诗篇92:10)

“如野牛的角”表示在其完全和能力中的真理。

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吹号,我听见有声音从神面前金坛的四角发出来。(启示录9:13)

香坛也被称为“金坛”,代表对出于来自主的爱和仁的敬拜的一切事物的听见和接受,因而代表诸如被主高举的敬拜的那类事物;“坛角”代表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为何声音是从坛的四角听见的,因为良善正是通过真理行动和说话的。

祭坛有角,是因为祭坛代表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真正系敬拜的一切敬拜都是从藉着真理的爱之良善献上的。香坛有角,这一点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要作使香坛上的四角;它们要与坛接连一块。你们要用纯金把坛包裹。(出埃及记30:2–3, 10; 37:25–26)

在摩西五经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燔祭坛有角:

要在燔祭坛的四拐角上作角;与坛接连一块。(出埃及记27:2; 38:2)

角与坛本身接连一块,表示角所代表的真理必须从坛本身所代表的爱之良善发出,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有四角,每个拐角上一个,表示它们是为了天堂里的四个方位,这四个方位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

由于一切赎罪和洁净都是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实现的,所以赎罪是在坛角上作的:在香坛的角上(出埃及记30:10; 利未记4:7);燔祭坛的角上(利未记4:25, 30,34; 8:15; 9:9; 16:18)。由于一切神性保护都通过真理来自良善,所以那些作恶的人因惧怕死亡就抓住坛角,从而受到保护(列王纪上1:50, 51, 53)。但那些故意肆意作恶的人没有如此受到保护(列王纪上2:28–31)。此外,由于“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所以当王被膏抹时,是用角里的油来膏抹的:大卫就是被如此膏抹的(撒母耳记上16:1, 13);所罗门也是(列王纪上1:39);“油”表示爱之良善。使角发出并芳香的习俗就来自古人所知的角的含义;“丰饶角”(cornucopia)这个词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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