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即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出于内在思维,同时出于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但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起源。然而,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或说他不是以双重方式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说话。在那里,他按他所思考的说话;否则声音会难听、刺耳;但他可以保持沉默,从而不泄露其心智的想法。因此,当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走开,要么赶紧退到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不引人注目,静静地坐着。
有一次,有许多人聚集在灵人界,他们正在讨论这个话题,并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当与善灵相伴时,只能按所思考的说话是一件很难的事。在会众中间的,是改革宗信徒和许多牧师,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或教皇的追随者和一些修道士。这两组人首先说,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按自己所思考的说话吗?就算一个人没有正确地思考,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不正确地思考神和主呢?”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不管怎样,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于是,那些确认三位一体神,尤其因《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来确认的人,被告知说“一位神”。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嘴唇,以多种方式把它们扭来扭去,却只能把声音清晰表达为与他们的思维观念一致的话语,而他们的思维观念是三个位格的观念,因而是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字;但他们却不能。然而,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被进一步要求出于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尽管一些平信徒能做到;因此,这个问题得到了认真讨论;然后:
⑴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然后,他们被告知要保持在这种思维中,即基督在其神性和人身方面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根据这些经文、出于他们对神性人身的理解的确保持了对它的某种思维观念,然而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因此,他们做不到。
⑵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话被读给他们,即在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祂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神的儿子”,也被称为“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持该观念,连同这个观念: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只能是神,正如父是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也就是内在思维,不允许类似观念进入离我们的言语最近的思维。”他们还说,他们由此感知到,现在他们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或说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分离。
⑶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在另一处: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以及其它地方)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牢记这些话,并说“神性人身”。但由于他们的思维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说不出来。他们把嘴唇扭成褶皱,直到发火,想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把它吐出来,但没有成功。原因在于,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说出的话合而为一;哪里没有这种观念,哪里就没有话语,因为是观念变成说话时的话语。
⑷此外,出自全世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非为二,乃为一,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完全合一,犹如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他们被告知:“你们可以从中取得一个与你们的承认一致的观念,即: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事实上,它来自你们教会的教义,这教义是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此外,灵魂是本质本身,身体是它的形式,本质和形式构成一体,就像存在和实存或显现、结果的有效原因和结果本身构成一体一样。”他们牢记这个观念,想因此说出“神性人身”,但却不能;因为关于主人身的内在观念将这个新的额外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逐出并抹去了。
⑸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又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下面保罗的话: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告知,他们要认真思考:神,也就是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他们被告知:“也许这样你们就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公开说,他们不能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灵,关于灵:“我们从来没有其它想法,一直认为它就像风或以太。”
⑹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由于一些英国神职人员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身是神性,那么你们就可以出于思维中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即: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是另一回事,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对理性心智来说,认为神是三个,主是两个,这可能吗?”
⑺之后,检查人员转向路德宗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的儿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祂在人性方面也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在人性方面也出现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充满它们,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此外,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性质被敬拜;因此,在基督里,神是人,人是神。听到这些话,路德宗教徒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所以我们不能。”但他们当中的一两个人说:“我们读过它,还写过,但当我们独自思考它时,它们只是一些话而已,我们对这些话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⑻最后,检查人员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因为你们相信,基督整个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也存在于圣餐的每个部分或颗粒中;当你们呈上并分发成圣体的面饼时,你们也拜祂为神;同样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说,生了神性人身。”然后,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维观念说出它,但却不能,因为他们对祂的身体和血持有物质观念,还因为他们声称,主将人身的权柄,而不是将神性的权柄移交给了教皇。这时,有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想到最神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的神性人身,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的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走近说:“我能出于我的思维观念说我们最神圣的教皇,或教皇陛下的‘神性人身’,而不是基督的人身。”但这时,其他修道士把他拉回来,说:“真为你感到羞耻。”
这些事之后,只见天开了,有舌头像小火焰一样降下来,流入一些人中间;然后,这些人歌颂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由此从主那里拥有能力说出‘耶稣’这个名字,并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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