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4

294.对此,我补充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伪善的来源。然而,在灵界,人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直率的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必尖锐、刺耳。不过,他可以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坐着。
有一次,很多人聚集在灵人界,正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想法的人,当与善人在一起时,除非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否则无法开口。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徒,多是牧师,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和一些神父。这两组人首先声称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吗?就算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牧师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不管怎样,我们试试。”于是,那些确认神的三位一体,尤其凭《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来确认的人,被要求说“一位神”。结果,他们不能。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发不出声音说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观念不相符的话来。因为他们的观念是三位格、因而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之名,结果,他们不能。然而,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对此,他们万分惊讶,寻问缘由。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又被要求思想主的人身,进而说“神性人身”(DIVINE HUMAN)。在场的神职人员无一能做到,却有一些平信徒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讨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引导持续思想,基督无论在神性上还是在人身上,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确实照着自己对它的理解而根据这些经文保持对它的某些想法,但没有承认,因此做不到。
后来,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论到主的人身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各处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因为父就是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内在的属灵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他们又说,他们发觉他们现在不可以像在世时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自己为一。(约翰福音10:30等)
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切,进而说“神性人身”。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不能。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发出声,把这句话逼出来,但一切都是徒劳。这是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来说,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舌头的话语合而为一;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会变成话语。
此外,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这些话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完全合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又对他们说:“你们由此可以通过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而拥有一个观念,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个观念出自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再者,灵魂是本质本身,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合而为一,就像存在与显现,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合而为一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想由此说出“神性人身”,仍旧不能。因为关于主之人身的内在观念将他们所称呼的这一新的外来观念逐出并抹除。
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继续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并对他们说,他们要坚定思想:神,也就是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或许以这种方式你们就能说‘神性人身’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坦言:“我们无法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想象为风或以太。”
最后对他们说:你们知道,主曾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由于当时有英国的牧师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一些告诫被读给他们:“当我们在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身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可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则另一回事,因此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人身则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把神想成三,把主想成二吗?”
此后,他们转向路德宗,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就人身而言,祂就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性,还坐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作工;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身被敬拜;因而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路德宗)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我们不能。”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独自思考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整个基督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及其每一部分中;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神;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身。”于是,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想观念说出它,但却由于对祂圣体和血的物质观念,由于声称主将人身权柄,而非神性权柄转给了教皇而不能。这时,有一个神父起来说,他能将“神性人身”思想为至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另一个神父进前说:“我能根据自己的思想观念说教皇的神圣性为‘神性人身’,而非基督。”但这时,有别的神父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有像小火焰的舌头降下,流入一些人当中;然后,这些人颂赞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并且靠着主能说出耶稣之名,还能说‘神性人身’。”

诠释启示录 #1042

1042.启17:4

1042.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这从“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天主教徒的宗教说服;“穿着”是指处于外在,因为“衣服”是披盖的外在事物;因此,“穿着”是指外在上的表象。“紫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也指邪恶,即该良善的对立面,这邪恶被称为魔鬼的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朱红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指虚假,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这虚假被称为魔鬼的虚假。接下来会说明,这些良善和真理不同于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这同样适用于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被称为地狱的邪恶和虚假。

经上之所以如此描述这个女人,也就是淫妇和巴比伦,是因为在圣言中,经上根据其外在表象来描述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描述的是他们在拜他们的人眼里的样子。他们被如此描述,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由表象构成;而灵义脱去了这些表象,并将内层事物赤裸裸地呈现出来,没有衣服;当这些事物出现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如此处在外在表象上所看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衣服”的这个女人,在其内在形式上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同样的话论及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然而,他却被投入地狱(路加福音16:19);同样的话也论及亚述人,以及与他同在的阿荷拉和阿荷利巴,也就是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他们被称为官长和领袖,穿着蓝衣骑着马(以西结书23:6, 12)。在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巴比伦在此被描述为出现在世上的淫妇或妓女,虽穿着华丽,却因充满不洁而令人憎恶。

在从圣言证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之前,要先说一说这些良善和真理。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祂的神性真理是合一的,正如在春天,太阳的热与光是合一的一样。但天使作为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却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那些接受主的神性良善多于祂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被称为属天天使,因为这些天使构成被称为属天国度的主的国度。而那些接受主的神性真理多于祂的神性良善的天使被称为属灵天使,因为主的属灵国度是由这些天使组成的。这清楚表明,良善和真理有双重源头,即一个属天源头和一个属灵源头。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真理;而那些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和真理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真理。这种区别就像更高与更低,或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因而就像那些处于更高或内在层级的事物与那些处于更低或外在层级的事物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性质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关于天堂的三个层级,因而天使的三个层级,以及他们的聪明和智慧所说的看出来(参看HH 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

在圣言中,“紫色”表示这良善,“朱红色”表示这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作的。(以西结书27: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蓝色,紫色”表示那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知识,“篷和帆”表示这个教会的外在。路加福音: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财主(即富人)”是指犹太民族和其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他们所拥有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而被称为财主,“紫色”与良善的知识有关,“细麻布”与真理的知识有关,两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耶利米哀歌:

那些从前吃美食的,如今在街上被荒废;那些从前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是指从幼年起就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上被教导。

由于会幕代表天堂,亚伦的圣衣代表天堂的圣物,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所以会幕的帷幔和幔子,以及亚伦的圣衣是用蓝色、紫色和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以及捻的细麻织成的;如:居所的帷幔(出埃及记26:1);约柜前面的幔子(出埃及记26:8);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腰带(出埃及记28:8);决断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所以:

在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上蒙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毯子,后来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

桌子上的东西,也就是饼,表示属天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而遮盖物表示外在事物,外在事物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

由于“朱红色”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真理,所以它被用来作纪念,如: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钉一根朱红色带子,好叫他们因它就记得耶和华的一切诫命,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古代,当使用象征物时,系一根朱红色线作为对某件事的提醒或纪念是一种习俗,如关于他玛的儿子法勒斯和妓女喇合,我们所读到的:

收生婆拿朱红色线拴在他手上。(创世记38:28, 30)

关于妓女喇合:

她把朱红线绳系在窗户上,好叫探子可以记住他们的承诺。(约书亚记2:17, 21)

由于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实现的,所以在洁净的时候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用出于红母牛的朱红色线(即把朱红色线丢在烧红母牛的火中)来作赎罪和分离的水(即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6)。紫色和朱红色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颜色的性质。因为天堂里有远比世上的更灿烂的颜色,它们起源于那里的光。由于红色在那里起源于某种火或火焰一般的东西,而火和火焰一般的东西在那里则起源于爱之良善,所以“紫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但朱红色从火焰一般,同时又闪闪发光或发白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颜色,来自光的这种白色或闪光表示真理;因此,这个颜色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

圣言中的绝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紫色和朱红色也是如此;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这些良善和真理的邪恶和虚假。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朱红色”和“雪”一样,表示真理,“丹颜或紫色”和“羊毛”一样,表示良善,还由于“朱红色和紫色”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和邪恶(虚假和真理,并邪恶和良善通过对立而相对应,或说拥有彼此对立的对应关系),所以经上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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