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94

294.对此,我补充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伪善的来源。然而,在灵界,人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直率的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必尖锐、刺耳。不过,他可以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坐着。
有一次,很多人聚集在灵人界,正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想法的人,当与善人在一起时,除非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否则无法开口。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徒,多是牧师,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和一些神父。这两组人首先声称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吗?就算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牧师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不管怎样,我们试试。”于是,那些确认神的三位一体,尤其凭《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来确认的人,被要求说“一位神”。结果,他们不能。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发不出声音说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观念不相符的话来。因为他们的观念是三位格、因而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之名,结果,他们不能。然而,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对此,他们万分惊讶,寻问缘由。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又被要求思想主的人身,进而说“神性人身”(DIVINE HUMAN)。在场的神职人员无一能做到,却有一些平信徒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讨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引导持续思想,基督无论在神性上还是在人身上,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确实照着自己对它的理解而根据这些经文保持对它的某些想法,但没有承认,因此做不到。
后来,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论到主的人身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各处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因为父就是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内在的属灵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他们又说,他们发觉他们现在不可以像在世时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自己为一。(约翰福音10:30等)
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切,进而说“神性人身”。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不能。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发出声,把这句话逼出来,但一切都是徒劳。这是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来说,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舌头的话语合而为一;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会变成话语。
此外,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这些话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完全合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又对他们说:“你们由此可以通过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而拥有一个观念,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个观念出自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再者,灵魂是本质本身,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合而为一,就像存在与显现,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合而为一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想由此说出“神性人身”,仍旧不能。因为关于主之人身的内在观念将他们所称呼的这一新的外来观念逐出并抹除。
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继续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并对他们说,他们要坚定思想:神,也就是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或许以这种方式你们就能说‘神性人身’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坦言:“我们无法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想象为风或以太。”
最后对他们说:你们知道,主曾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由于当时有英国的牧师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一些告诫被读给他们:“当我们在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身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可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则另一回事,因此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人身则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把神想成三,把主想成二吗?”
此后,他们转向路德宗,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就人身而言,祂就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性,还坐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作工;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身被敬拜;因而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路德宗)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我们不能。”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独自思考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整个基督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及其每一部分中;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神;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身。”于是,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想观念说出它,但却由于对祂圣体和血的物质观念,由于声称主将人身权柄,而非神性权柄转给了教皇而不能。这时,有一个神父起来说,他能将“神性人身”思想为至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另一个神父进前说:“我能根据自己的思想观念说教皇的神圣性为‘神性人身’,而非基督。”但这时,有别的神父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有像小火焰的舌头降下,流入一些人当中;然后,这些人颂赞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并且靠着主能说出耶稣之名,还能说‘神性人身’。”

诠释启示录 #1010

1010.启16:1

1010.启16:16.“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表示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的一种争战状态,这种状态源于教会之人的自我之爱。这从“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即去争战,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为争战作安排。之所以是指一种争战的状态,是因为“地方”表示一个事物的状态;它是指出于反对真理的虚假,是因为这是指龙把他们聚集起来;因为在第12章,经上说:

龙去与妇人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关于第13章中从海里上来的兽:

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启示录13:7)

此处说出了他们要聚集起来,开始作战所在的地方的名称。人们以为哈米吉多顿是指米吉多,犹大王约西亚在那里与法老作战,并被击败(参看列王纪下23:29, 30; 历代志下35:20–24; 撒迦利亚书12:11)。但人们还不知道那里的“米吉多”在灵义上表示什么,所以要予以说明。“哈米吉多顿”表示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这爱也由古希伯来语中的“米吉多”来表示,这从阿拉伯语中的这个词的含义中明显看出来。在天堂,“哈米吉多顿”没有别的意思,因为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地方都表示事物和状态。

当虚假即将与真理斗争时,对尊荣、统治和显赫的爱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为在教会的末期,这爱即将在教会掌权;当这爱掌权时,来自邪恶的虚假也掌权,并战胜真理。事实上,这爱比其它所有爱都更熄灭天堂之光,引发地狱的黑暗,因为这爱是人真正的自我。只要这爱掌权,无论用什么力量,人都无法从他的自我中拔出来,并被提升到天堂。这爱使人完全沉浸在他的自我中,而这自我无非邪恶和虚假。人出于这种爱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上都处在幽暗之中,从而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没有显现给处于这爱的人,因为他们的属世之光看上去如此明亮,以至于属灵之光被熄灭了,或说属灵之光照着他们属世之光的亮度而被熄灭;但这种明亮的光是虚假的光或幻乐的结果,因为这光是被对荣耀的爱,因而被自我聪明的爱所点燃的;当这自我聪明在天上被观之时,它是疯狂和愚蠢的。因此,当这爱在教会掌权时,教会就全完了,因为无人再有对真理的任何理解,或对良善的任何意愿。尊荣、统治和显赫构成最高的快乐,并被感觉为最大的良善;这最高的快乐和最大的良善就是目的,其它一切都为了这个目的而被考虑或关注。在这种情况下,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都充当手段,这些手段只为了目的并照着它们服务于这目的的程度而被热爱;它们若不提供服务,就被视为可恶,并遭弃绝。这同样适用于一切功用,无论文明的,道德的,还是属灵的。当功用被视为目的时,情况就不同了;人不会将荣耀和尊荣归于他本人,而是照着功用的杰出程度而归于功用本身。这时,尊荣、统治和显赫就是手段,只有当它们作为手段服务于功用时,才会受到尊重。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哈米吉多顿”是什么意思。

此外,我已经活生生地看到,不仅在巴比伦王国,而且在其它所有王国,这爱已经摧毁了教会,玷污了它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为如今,几乎每个人在死后进入灵界时,都从自然界中带来被尊敬、统治和超越他人或显赫的渴望;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热爱功用;他们的愿望是,让功用进行服侍,让并非功用的尊荣发号施令;当这尊荣掌权时,就是当它与功用分离而什么都不是时,他们在天堂不可能有份有业,在天堂,唯独功用掌权;因为主的功是功用的国;当这些功用掌权时,就是主在掌权,因为功用就是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这就是在理性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种状态由“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来表示,并且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或状态。

(关于第六诫续)

到目前为止一直考虑的是通奸;现在还要阐明什么是通奸。通奸就是摧毁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一个丈夫与别人的妻子,或与任何女人,无论寡妇、处女,还是妓女的淫行,当是出于对婚姻的厌恶或憎恶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同样,一个妻子与一个已婚男人或一个单身男人的淫行,当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来做的时,就是通奸。再者,任何未婚男子与别人妻子的淫行,或任何未婚女子与别人丈夫的淫行都属于通奸,因为它们通过将他们的心智从婚姻转向通奸而摧毁了婚姻之爱。多样性的快乐,即便与妓女的快乐,都是通奸的快乐,因为多样性的快乐摧毁婚姻的快乐。因此,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奸污处女的快乐也是通奸的快乐;因为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后来渴望婚姻,只是为了奸污;当达到目的时,他们就厌恶婚姻。总之,摧毁婚姻,熄灭婚姻之爱的一切淫行都是通奸,或属于通奸;然而,没有摧毁婚姻,也没有熄灭婚姻之爱的淫行是私通,这种私通是从对出于种种原因还不能步入的婚姻的某种自然本能中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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