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0.“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以及天地间的万有,都说”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颂赞。从这一系列明显可知,这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因为之前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出于高层和低层天堂(275节等,以及286节等)。天堂分为三层,每一层都有无数社群,每层社群都被称为一个天堂。显然,“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洋海里一切被造之物”表示天使,因为经上说“我听见说”,以及他们说“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
他们被称为“被造之物”,这符合圣言的风格。在圣言中,一切被造之物,包括动物界和植物界的一切被造之物,都表示人所具有的各种事物,总体上表示诸如属于其意愿或情感,以及属于其认知或思维的那类事物。它们之所以表示这类事物,是因为它们与这类事物相对应。圣言纯以对应写成,故类似事物论及天上的天堂和教会的世人。为证明这一点,我仅引用如下少量经文: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往全世界去,传福音给一切受造物。(马可福音16:15)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或对地上的灌木说话,灌木必指教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从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愿天和地,海洋和海中爬行的一切都赞美耶和华,因为神要拯救锡安。(诗篇69:34-35)
鲸鱼和一切深海,你们要从地上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
我必把万物从地上完全除灭,我必除灭人类和牲畜,除灭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西番雅书1:2-3;又如以赛亚书50:2-3;以西结书38:19-20;何西阿书4:2-3;启示录8:7-9)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海和海中充满的,都翻腾;愿田野和其中的一切都欢乐,那时林中的一切树木都必在耶和华面前歌唱,因为祂来了;祂来要审判全地。(诗篇96:11-13等)
经上所说的“一切受造物”表示一切被改造之物,或被改造的所有人,因为“创造”表示改造和重生(254节)。至于“天上、地上、地底下”的含义,可参看260节;“海”的含义,可参看238节。由此明显可知“海里的那类事物和其中的一切”表示什么。在圣言中,“海里的鱼”就表示这些事物,也就是感官情感,这些最属世人的最底层。在灵界,这类情感从远处看,就像“鱼”,仿佛在“海里”。因为他们所在的大气看似含水,故在灵界,在那些住在天上和地上的看来,好像是一片“海”。对此,可参看前文(238节),关于“鱼”(405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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