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0.启5:13.“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并其中的一切,都说”表示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或宣认和荣耀。这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一点从这个系列明显看出来,因为之前对主的称谢和荣耀是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所作的(AR 275等节,286等节)。事实上,天堂有三层,每一层都有无数社群,每个社群都被称为一个天堂。显然,“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海里的一切被造之物”是指天使们,因为经上说“我听见说”,他们说:“愿祝福,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时代的时代。”
他们被称为“被造之物(或受造物)”,这符合圣言的风格;在圣言中,一切被造之物,包括动物界的和植物界的,都表示人里面的各种事物,一般来说,是那些属于他的意愿或情感的事物,以及那些属于他的理解力或思维的事物;它们表示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对应于这些事物。由于圣言是通过纯粹的对应来写的,所以类似事物论及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为证明这一点,我仅引用少量经文,这些经文如下;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到全世界去,传福音给一切受造物。(马可福音16:15)
约伯记:
问走兽,它们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它们必告诉你;或是地上的灌木,灌木必指教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从这一切看来,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作成这事的呢?(约伯记12:7-9)
诗篇:
愿天和地、海洋和海中爬行的一切都赞美耶和华,因为神要拯救锡安。(诗篇69:34-35)
又:
鲸鱼和一切深洋,你们都要从地上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
西番雅书:
我必从地面上彻底除灭万物,我必除灭人和牲畜,除灭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西番雅书1:2-3; 以赛亚书50:2-3; 以西结书38:19-20; 何西阿书4:2-3; 启示录8:7-9)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愿海和海中所充满的,都澎湃;愿田野和其中所有的都欢乐;那时林中的一切树木都必在耶和华面前歌唱,因为祂来了;祂来要审判这地。(诗篇96:11-13;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经上说“一切受造物或被造之物”,意思是说一切被改造之物,或所有被改造的人,因为“创造”表示改造和重生(AR 254节)。至于“天上、地上、地底下”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R 260节);“海”是什么意思(可参看AR 238节);由此明显可知,“海里的那些事物和其中的一切”表示什么。在圣言中,“海里的鱼”是指这些事物,也就是感官情感,感官情感是属世人的最低情感;事实上,在灵界,这些情感从远处看,就像“鱼”,仿佛在“海里”,因为他们所在的大气看上去像水一样,因而在那些住在天堂里和那里的地上之人看来,就像“海”,这可参看前文(AR 238节),关于“鱼”(AR 405节)。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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