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88

288.“大声说,曾

288.“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尊贵、荣耀的”表发自内心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全能、全知、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大声说”表示发自内心称谢;你是“配得”表示接下来的事物在祂里面;“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权柄”表示神性大能,也就是全能;“丰富、智慧”表示神性知识和智慧,也就是全知;“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丰富”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识,因而表示知识(206节);因此,当论及主时,它们表示全知;当论及主时,“尊贵、荣耀”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249节)。

诠释启示录 #37

37.“众目要看见祂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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