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82

282.“从各支派、

282.“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表那些在教会或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并且教义上处于真理,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都已被主救赎。“支派”表示教会的宗教信仰;“舌”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就会说明;“民”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义的真理(483节),“族”表示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生活的良善(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这句话表示这类事物,如前所述(也可参看627节)。
下面证明在灵义上,“舌”表示教会或任何宗教信仰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舌头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那时,瘸子必像鹿一般跳跃,哑巴的舌头必歌唱,旷野必涌出大水。(以赛亚书35:6)
口吃的人说话流畅。(以赛亚书32:4)
在上述经文中,表面上看,“舌”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则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享有的教义真理。同样:
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众舌必凭我起誓。(以赛亚书45:23)
我必将万族万舌聚来,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人从列族诸舌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说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这也论及在教义真理上皈依主。
但在反面意义上,“舌”表示虚假的教义。如以下经文:
你要隐藏他们在帐棚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我必使一民族来攻击你,他们的舌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你奉差遣不是舌头难懂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舌头结巴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舌”作为器官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则表示宗教信仰。
人若知道“舌”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水”表示真理,“舌”表示教义。财主受苦是因为虚假,而不是因为火焰。事实上,在地狱,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大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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