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表那些在教会或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并且教义上处于真理,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都已被主救赎。“支派”表示教会的宗教信仰;“舌”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就会说明;“民”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义的真理(483节),“族”表示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生活的良善(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这句话表示这类事物,如前所述(也可参看627节)。
下面证明在灵义上,“舌”表示教会或任何宗教信仰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舌头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那时,瘸子必像鹿一般跳跃,哑巴的舌头必歌唱,旷野必涌出大水。(以赛亚书35:6)
口吃的人说话流畅。(以赛亚书32:4)
在上述经文中,表面上看,“舌”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则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享有的教义真理。同样:
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众舌必凭我起誓。(以赛亚书45:23)
我必将万族万舌聚来,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人从列族诸舌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说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这也论及在教义真理上皈依主。
但在反面意义上,“舌”表示虚假的教义。如以下经文:
你要隐藏他们在帐棚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我必使一民族来攻击你,他们的舌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你奉差遣不是舌头难懂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舌头结巴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舌”作为器官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则表示宗教信仰。
人若知道“舌”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水”表示真理,“舌”表示教义。财主受苦是因为虚假,而不是因为火焰。事实上,在地狱,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大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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