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表那些在教会或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并且教义上处于真理,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都已被主救赎。“支派”表示教会的宗教信仰;“舌”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就会说明;“民”表示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义的真理(483节),“族”表示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生活的良善(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各舌、各民、各族中”这句话表示这类事物,如前所述(也可参看627节)。
下面证明在灵义上,“舌”表示教会或任何宗教信仰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的舌头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那时,瘸子必像鹿一般跳跃,哑巴的舌头必歌唱,旷野必涌出大水。(以赛亚书35:6)
口吃的人说话流畅。(以赛亚书32:4)
在上述经文中,表面上看,“舌”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则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享有的教义真理。同样:
我指着自己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众舌必凭我起誓。(以赛亚书45:23)
我必将万族万舌聚来,他们要来瞻仰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人从列族诸舌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说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3)
这也论及在教义真理上皈依主。
但在反面意义上,“舌”表示虚假的教义。如以下经文:
你要隐藏他们在帐棚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我必使一民族来攻击你,他们的舌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你奉差遣不是舌头难懂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舌头结巴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舌”作为器官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则表示宗教信仰。
人若知道“舌”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水”表示真理,“舌”表示教义。财主受苦是因为虚假,而不是因为火焰。事实上,在地狱,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大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二)圣言包含一个灵义,迄今不为人知
这个主题需要按下列顺序来阐明:
(a)什么是灵义?
(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
(c)这灵义使得圣言成为神启,并在每句话上都是神圣的。
(d)这灵义至今不为人知。
(e)从今以后,这灵义只赐给那些专注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
SS5.(a)什么是灵义?圣言的灵义不是当一个人为了确认教会的某个信条而研究和解释圣言时,从圣言字义闪耀出来的那层含义。这种含义是圣言的字义。灵义并未在字义上显现,而是在字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思维在眼睛里面,或情感在面部表情里面,两者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行如一体(AC1884—1885节)。正是这灵义使得圣言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都是属灵的;所以,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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