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表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此处无需解释所提到的一切细节在灵义上的具体含义,如“被杀”、“赎回来,归于神”、“祂的血”,因为它们都是未显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它描述的是救赎即可。既是救赎,那么所表示的就是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此处仅通过圣言证实,耶和华亲自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凡凭仁及其信的生活与其神性人身结合者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永恒之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人身必有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故此处引用一些经文,以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并且由于他们为一而非二,故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自己通过披上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是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创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力量,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我们的救赎主,祂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我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信实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因祂有丰盛的救恩,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罪恶。(诗篇130:7, 8)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凭你的慈爱救赎我们!(诗篇44:26)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耶和华啊,求你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另有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耶利米书(15:20, 21)。
教会不否认主的人身是救赎主,因为这是与经文相符,如以下经文: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者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眷顾祂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路加福音1:68等)
还有很多其它经文证明,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自己,来到世上,取了人身,为要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一书。在很多地方,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因这样的经文太多,不再引用。
826.启13: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说服那些属教会的人相信它们是真理。这从“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迹象”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迷惑”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因为虚假的说服就是迷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教会的人(参看AE 821a节)。“迹象”是指证明和由此而来的说服(参看AE 824节),在此是指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此,参看AE 774节)。此处“这兽在另一只兽面前所行的迹象”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证明,结合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为行迹象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而这些迹象行在其面前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确认与这些推理的结合;当这些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变成证明和说服。因为在属灵事物上,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在世人面前是没有用的;但当这些推理从圣言被确认时,它们就有用了。原因在于,圣言是神性,在字义上由真理的表象和对应构成,只有被光照的人才能看到其中隐藏在里面的真正真理;而没有被光照的人可能会提取这些真理的表象来确认虚假就是真理,因为对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来说,谬误掌权,而他的推理来自谬误。然而,一个被光照的人既从属灵之光,同时也从属世之光观看;他里面的属世之光被属灵之光光照。但一个没有被光照的人只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观看,这光在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幽暗。然而,当虚假被确认时,这幽暗看上去就好像是真理之光,但它却像地狱里的光,在地狱里的人眼里,这光看似光;可一旦来自天堂的光进入,地狱里的光就变成纯粹的幽暗,他们的思维则变得迟钝。在地狱里,那些由于被赋予比其他人更内在的思考能力而更深地说服自己相信虚假的人在幻想之光中,这光有点明亮;然而,因着来自天堂的光线的流注,它却变成更黑的幽暗。这就是从圣言字义通过基于属世人的谬误的推理对虚假的确认之光。由此清楚可知,确认虚假,甚至直到摧毁天上神性真理的光就是地狱之光。
由于前文论述了善行,所以我要在此继续这个主题,并说明什么是对主之爱。所有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都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他们就是诸如拥有写在生命或生活中,不像低层天堂的天使那样写在记忆中的真理的那类天使;这就是为何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不谈论真理,只听别人谈论真理,回答要么是事情就是这样,要么是事情在某些方面是这样,要么是事情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在自己里面看到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理;他们不像其他人那样出于思维中的任何看见看到这一点,而出于理解力中对真理的情感看到它。因为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被刻写在他们的情感上;这些情感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获得自己的本质。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与他们的情感构成一体。由于这些天使从主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的内在生命由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情感构成。因此,他们不谈论真理,而是实行真理,因而实行善行。因为来自这爱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只能存在于行为中,或说必须付诸行动,当它们出来或存在时,它们被称为功用,就是善行所指的。此外,他们在自己里面出于功用或作为所源于的情感来感知功用或作为的品质,还出于几种情感的结合来感知它们之间的不同;因此,他们以内在智慧做一切事。由于他们不思想真理,也不由此谈论它们,只是实行它们,还由于这一切来自他们对主的爱,因而来自情感,他们的生命唯独由情感构成,所以很明显,对主之爱在于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实行真理,他们的行为是善行;因此,对主之爱就是实行;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的意思:
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是指它们: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教导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同伴,或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 34)
“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因而是指天堂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的生活中;律法要写在上面的“心”表示爱。由此清楚可知,对主之爱的教义何等丰富、包罗万象,因为它是属于爱的一切情感的教义;每种情感都照其完美的品质而拥有刻写在它上面的真理,并在行为中以无限的多样性产生它们。这些情感不是以观念的形式进入理解力,而是以属于意愿的快乐或甜蜜享受的形式来到内在敏感感知这里;因此,它们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些从圣言吸收生活的律法,并照之生活,敬拜主的人就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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