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归于神”表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此处无需解释所提到的一切细节在灵义上的具体含义,如“被杀”、“赎回来,归于神”、“祂的血”,因为它们都是未显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它描述的是救赎即可。既是救赎,那么所表示的就是凭与主的结合而从地狱解脱并得救。此处仅通过圣言证实,耶和华亲自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凡凭仁及其信的生活与其神性人身结合者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永恒之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人身必有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故此处引用一些经文,以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并且由于他们为一而非二,故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自己通过披上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是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创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力量,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我们的救赎主,祂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我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信实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以色列啊,你当仰望耶和华!因祂有丰盛的救恩,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罪恶。(诗篇130:7, 8)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凭你的慈爱救赎我们!(诗篇44:26)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耶和华啊,求你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另有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耶利米书(15:20, 21)。
教会不否认主的人身是救赎主,因为这是与经文相符,如以下经文: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者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祂眷顾祂的百姓,为他们施行救赎。(路加福音1:68等)
还有很多其它经文证明,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自己,来到世上,取了人身,为要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一书。在很多地方,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因这样的经文太多,不再引用。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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