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79

279.“他们唱新歌

279.“他们唱新歌”表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些事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启示录5:9)
这句经文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这句经文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经文则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二十四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否则不能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此前在教会没有,故这里说唱“新歌”。
“歌”也表示颂赞,也就是发自内心喜乐的称谢。因为唱歌使人兴奋,使情感从内心发出,化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无非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被歌唱,故在很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歌唱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源自这生命的欢喜。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欢快的声音,要回响欢呼。(诗篇98:1, 4-8)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歌。(诗篇149:1-3)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欢呼。(以赛亚书42:10, 12)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深处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欢呼;扬声歌唱!(诗篇81:1-3)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1-6)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向你唱诗歌!(诗篇57:7-9等)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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