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他们唱新歌”表对主的称谢和颂赞,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些事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启示录5:9)
这句经文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这句经文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经文则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二十四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否则不能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此前在教会没有,故这里说唱“新歌”。
“歌”也表示颂赞,也就是发自内心喜乐的称谢。因为唱歌使人兴奋,使情感从内心发出,化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无非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被歌唱,故在很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歌唱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源自这生命的欢喜。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欢快的声音,要回响欢呼。(诗篇98:1, 4-8)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歌。(诗篇149:1-3)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欢呼。(以赛亚书42:10, 12)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深处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大声欢呼,向雅各的神欢呼;扬声歌唱!(诗篇81:1-3)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1-6)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向你唱诗歌!(诗篇57:7-9等)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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