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启5:9.“他们唱新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因为唯独祂是审判者,救赎主和救主,因而是天地之神。这些事就包含在他们所唱的歌中,所表示的也是所包含的事;接下来的这句话就包含对主是审判者的承认:
你配拿书卷并打开其印。(启示录5:9)
下面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赎主的承认: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启示录5:9)
这句话包含对祂是救主的承认: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我们的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这句话包含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
他们俯伏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启示录5:14)
由于对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无法以其它方式被称为救赎主和救主的承认,以前在教会不存在,所以它被称为“新歌”。
“歌”之所以也表示荣耀,即出于内心喜乐的称谢,是因为唱歌使人振奋,使情感从心中迸发出来,成为声音,并在生活中强烈表现出来。大卫的诗篇只是诗歌,因为它们被弹奏和歌唱,因此在许多地方被称为“歌”(如诗篇18:1; 33:1; 45:1; 46:1; 48:1; 65:1; 66:1; 67:1; 68:1; 75:1; 76:1; 87:1; 88:1; 92:1; 96:1; 98:1; 108:1; 120:1; 121:1; 122:1; 123:1; 124:1; 125:1; 126:1; 127:1; 128:1; 129:1; 130:1; 132:1; 133:1; 134:1)。
唱歌是为了提升爱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喜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华发出喜乐的声音,要回荡欢呼。(诗篇98:1, 4-8)
又:
你们要向耶和华唱新歌,愿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欢喜,向祂唱诗。(诗篇149:1-3)
以赛亚书:
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当扬声。(以赛亚书42:10, 12)
又:
诸天哪,应当歌唱,地的较低部分啊,应当欢呼,众山啊,应当回荡歌声!(以赛亚书44:23; 49:13)
诗篇:
当向神我们的力量欢呼,向雅各的神呼喊;唱起诗歌。(诗篇81:1-3)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诗歌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52:8, 9)
又:
要向耶和华唱歌,锡安的女子啊,当扬声欢呼,因为以色列的圣者在你们中间乃为大。(以赛亚书12:1-6)
诗篇:
我心坚定,我要歌唱,我要唱诗。我的荣耀啊,你当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在列民中唱诗给你!(诗篇57:7-9; 以及在其它许多地方)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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