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76

276.“各拿着竖琴

276.“各拿着竖琴”表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我们知道,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人们用歌唱和相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琴;号和鼓对应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因着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一书。“琴”表示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他。(诗篇33:2)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赞你!(诗篇43:4)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赞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琴瑟啊,你要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你们要以感谢向耶和华歌唱,要弹竖琴颂赞我们的神。(诗篇147:7)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欢乐,要弹竖琴,用琴和歌声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约伯记30:31;以赛亚书24:7-9; 30:31, 32;启示录14:2; 18:22)
正因“竖琴”对应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故大卫通过弹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约翰所听见的琴声其实不是琴声,而是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参看下文(661节)。

诠释启示录 #1036

1036.启17:3

1036.启17:3–5.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1037节);“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1038节);“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1039节);“有七头”表示也被亵渎了(1040节);“十角”表示来自真理的圣言的能力(1041节)。

“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1042节);“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1043节);“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1044节);“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1045节)。

“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表示从心里对统治世界和天堂的爱,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则沦为这爱的手段(1046节);“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10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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