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各拿着竖琴”表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我们知道,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人们用歌唱和相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琴;号和鼓对应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因着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一书。“琴”表示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他。(诗篇33:2)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赞你!(诗篇43:4)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赞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琴瑟啊,你要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你们要以感谢向耶和华歌唱,要弹竖琴颂赞我们的神。(诗篇147:7)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欢乐,要弹竖琴,用琴和歌声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约伯记30:31;以赛亚书24:7-9; 30:31, 32;启示录14:2; 18:22)
正因“竖琴”对应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故大卫通过弹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约翰所听见的琴声其实不是琴声,而是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参看下文(661节)。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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