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圣言,这出于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此,祂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很明显,此处“坐宝座的”和“羔羊”是一个人,“坐宝座的”是指一切事物所来自的主的神性,“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在前一节,经上说“他看见羔羊站在宝座中间”,在本节,经上说:“羔羊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主将基于祂的神性人身施行审判,因为祂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现;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
又:
到人子坐在祂宝座上的时候,祂要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又: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马太福音:
在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44)
约翰福音: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2, 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圣言,圣言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591.“(不悔改)偷窃”表示不远离除去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除去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这从“偷窃”和“盗窃”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窃”和“盗窃”是指从任何人那里除去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可用作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参看AE 193节)。“偷窃”和“盗窃”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小偷所拿走的“财富”、“衣服”和“器具”,以及其它东西,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此,属灵的偷窃,或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后者,如同属世的偷窃,或属世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前者。偷窃表示这一点,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主题是其他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属灵生命因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而灭绝了,属灵生命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这两者,即前者和后者,由“凶杀、魔法、淫乱、偷窃”来表示,这一点早已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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