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2.“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表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出于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神的七灵”是指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14, 155节)。显然,“奉差遣往全地去”表示进入凡有宗教信仰之地。因为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皆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皆来自他;由于它们是对立面,所以恶因出于魔鬼,故当避之,善因出于神,故当行之;人越作恶,就越热爱魔鬼、对抗神。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有宗教信仰者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所有宗教信仰的诫律都类似于十诫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主所“差遣往全地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凡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信仰的诫命而照之生活的人,皆得救。相反,凡仅因它们是社会和道德真理而照之生活的人皆不得救,因为无论神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他却不承认神。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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