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2.“就是神的七灵,奉差遣往全地去的”表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出于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神的七灵”是指主所发出的神性真理(14, 155节)。显然,“奉差遣往全地去”表示进入凡有宗教信仰之地。因为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教导有一位神,有一个魔鬼,神是良善本身,一切良善皆来自祂,魔鬼是邪恶本身,一切邪恶皆来自他;由于它们是对立面,所以恶因出于魔鬼,故当避之,善因出于神,故当行之;人越作恶,就越热爱魔鬼、对抗神。凡有宗教信仰之地都有这种神性真理;因此,人只需知道何为邪恶,凡有宗教信仰者也都知道这一点;因为所有宗教信仰的诫律都类似于十诫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这些就是主所“差遣往全地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1-118节)。因此,凡因它们是神性真理,或神的诫命,因而是宗教信仰的诫命而照之生活的人,皆得救。相反,凡仅因它们是社会和道德真理而照之生活的人皆不得救,因为无论神者也能如此生活,而他却不承认神。
319.启5:7.“这羔羊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祂的神性人身。这从“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的“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314节);“坐宝座的右手”表示全能和全知方面的主(也可参看前文,AE 297—298a,b节)。由此可知,“祂前来从坐宝座的右手里拿了书卷”表示这些事物来自神性人身。所表示的是全能和全知,还因为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话可以看出来,即“羔羊有七角七眼”;“七角”表示全能,“七眼”表示全知(参看刚才的内容,AE 316a,b,—317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AE 314节)。全能和全知属于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AE 10, 26, 32, 49, 52, 63, 77, 82, 97, 113–114, 135, 137, 151, 178, 200, 205e, 209, 254, 297, 3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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