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271

271.“七眼”表主

271.“七眼”表主的全知和神性智慧。当论及主时,“眼”表示主的神性智慧(参看48, 125节),因而也表示全知;“七”表全部,并论及神圣之物(10节);因此,“羔羊的七眼”表示主的神性智慧,也就是全知。

诠释启示录 #770

770.“为耶稣基督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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